廣東試行電梯安全監管改革
本報訊 記者樂佳超報道 日前,國家質檢總局和廣東省政府正式批復同意廣東省質監局制定的《廣東省電梯安全監管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就電梯安全負責主體、電梯檢驗、資金支持等方面進行改革,在廣州和東莞先行先試。
據了解,《方案》對電梯安全監管改革提出了幾項具體措施。
首先確立電梯“使用權者”為第一責任人,電梯的“使用權者”必須按規定履行各項使用權責任和義務,并在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時予以明確,從而理順電梯所有權、使用權、物業管理權、技術管理權和具體使用者等多個主體的責任,形成了清晰的、可追溯的責任鏈條。
二是改革電梯維保模式,將電梯維保工作納入電梯制造單位售后服務范疇,作為制造單位應盡的義務和責任。逐步建立起電梯制造企業從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和維護保養全過程的終身服務負責制,構建以制造單位為主的維保體系。
三是改革電梯檢驗模式,厘清行政監管部門監督檢驗職責與社會法定檢驗職責,允許社會第三方技術機構(獨立于政府和企業之外,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社會公益機構)獲得電梯定期檢驗資質,經政府認可后開展電梯定期檢驗工作,逐步形成電梯定期檢驗社會化的格局。
四是構建電梯安全責任險制度,建立以“使用權者”為參保主體,特種設備生產企業、檢驗機構和維保單位參與,社會廣泛認同和接受的電梯事故責任保險制度,形成以保險公司為主體的電梯事故社會救助系統和制約機制。
五是構建電梯維修改造資金落實的制度,通過將電梯日常維修改造費用與住房維修基金有效銜接,保障維修改造必需的資金需求,切實解決目前電梯維修資金短缺甚至沒有出處的矛盾。
“國家質檢總局長久以來一直在研究對電梯安全監管制度進行改革。廣東此次先行先試,從某種意義上可以看做是國家質檢總局的一個試點。”一位業內人士告訴《中國政府采購報》記者,廣東的此次改革將為國家質檢總局制定全國性的電梯安全改革提供許多經驗。不過,在具體的措施上,廣東的《方案》有一定特殊性,很多內容是從當地的實際情況考慮制定的,國家質檢總局在制定全國性電梯安全改革時與此會有一些差異,還需要進一步研究。
一位電梯行業的專家也表示,廣東的電梯安全監管改革,對于政府采購的采購人而言,也將會帶來一定的影響。當地的采購人,作為電梯的使用者需要了解自身的責任,并要按照要求參保電梯安全責任險,而且在電梯維保、檢驗等方面也要轉變原有的方式。從全國看,今后國家質檢總局也將對全國的電梯安全監管制度做出改革,方向上與廣東此次改革應該較為接近,因此建議各地的采購人也可以多關注這次改革的情況,對今后全國的改革提前有所了解。
責任編輯: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梢云圃?、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