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供貨價仍是競爭關鍵
國家稅務總局集中采購中心完成2012年復印機、傳真機、投影機辦公設備類產品協議供貨項目招標工作----
協議供貨價仍是競爭關鍵
本報記者 陳昂
國稅系統2012年辦公設備協議供貨項目招標結果塵埃落定,價格依然是競爭的關鍵。但記者通過分析招標文件和中標結果后發現,在價格分高達45分的競爭中包涵了豐富的內涵。廠商是如何報價的?中標價格將怎樣監管?項目招標是否發揮了政策功能?記者試圖通過分析該項目為今后此類產品的招標提供些許思路。
耗材單獨參與報價并給折扣
復印機、傳真機一直屬于持續消費型產品,包括耗材等在內的使用成本一直偏高,而在實際招標中,有些廠商將產品報價壓得較低,但用戶在使用過程中購買耗材的價格較貴。為了有效避免這種情況,此次國稅系統辦公設備協議供貨項目招標堅持明碼折扣的做法,把耗材單獨作為采購選項,也要參與報價并給出一定的折扣率。
對此,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點:購買貨物的價格及安裝、調試、保修、售后服務以及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所發生的運費、保險費等產品伴隨服務的相關費用、服務報價及選配件、耗材報價。國稅系統既要求投標人列明單個產品的價格,又考慮到采購單位的使用成本,要求投標人詳細列明耗材產品的價格及單張使用成本。以復印機為例,投標人需要將復印機產品本身價格及彩色復印機鼓粉一體耗材支持的復印單張成本價和彩色復印機鼓粉分離耗材支持的復印單張成本價格等一一列明。
最終,招標文件規定:采購用戶的實際采購單價=協議供貨最高限價×競價折扣。參與投標的企業代表一致認為,如此一來,最終入圍的供應商不僅要提供最實惠的產品,而且必須按實際承諾的價格提供最實惠的耗材。
多舉措監管價格保護用戶權益
為了更好地管理價格,不僅要求產品及耗材明碼標價,而且在價格監管中采取了多項務實的措施,招標文件要求在協議供貨資格有效期內,投標人須保證中標產品價格不能向上調高。在協議供貨資格有效期內,特定時間舉辦的促銷活動和優惠政策,要保證采購人參加其促銷活動和享受其優惠政策;在協議供貨資格有效期內,如果中標產品的配置升級,需向國家稅務總局申請調整配置,調整后的型號,價格和折扣不變。
除此之外,投標人中標后應保證此次協議供貨產品、選配件和耗材的價格不高于其他銷售案例的最低成交價格。為了讓投標人如實反映以往的實際銷售案例及配套材料,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按類別提供2011年以來投標產品成功銷售案例、投標產品其他銷售案例最低成交價格相關證明材料,并在評分環節給出最高3分的考量項。
小微企業受到特殊照顧
值得稱道的是,此次國稅系統2012年辦公設備類產品協議供貨項目招標對于小微企業亮了綠燈。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人屬小型、微型企業且投標產品是小型、微型企業生產的,投標報價給予8%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投標價格參與評審。
首次參加投標的代理映美投影機的新會江裕信息產業有限公司代表,對此次國稅系統2012年辦公設備類產品協議供貨招標對小微企業的“照顧”拍手叫好。
他說:“對于小微企業來說,在價格上與大中型企業相比并沒有太大的優勢,但政府采購市場跟普通消費類市場不一樣,其要求的產品質量、技術、售后服務等都沒有取巧之處,這樣對小微企業來說就需要付出更大的成本。而此次招標對小微企業設定的優惠政策無疑增強了小微企業中標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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