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類招標采購代理資質并存
汪才華
現行的招標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數量多、規模小、人員整體素質低、無序競爭等問題,究其法律方面的原因,應在于資格準入標準不一、多頭監管、部門分割等。因此,從法律方面來探討招標采購代理機構分散設置問題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目前,我國主要有6種招標采購代理資質。
一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質。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按照2007年(原辦法為2000年制定)修訂后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格認定辦法實施意見》負責認定。該資質業務范圍為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飾裝修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進口機電設備除外)、材料采購招標的代理業務。
二是通信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質。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按照2009年修訂的《工業和信息化部行政許可實施辦法》負責認定。該資質業務范圍為: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絡等通信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以及與上述工程建設有關的主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代理業務。
三是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資質。由商務部按照2012年制定的《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機構資格管理辦法》負責認定。該資質的業務范圍為:10大類79項進口機電設備的國際招標業務代理。據商務部統計,目前,全國共有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機構208家,其中甲級105家,乙級26家,預乙級77家,2010年機電產品國際招標委托金額391億美元,累計中標金額322億美元。
四是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資質。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按照2012年制定的《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資格管理辦法》負責認定。該資質的業務范圍為:受招標人委托,從事中央投資項目的項目業主招標、專業化項目管理單位招標、政府投資規劃編制單位招標,以及項目的勘察、可行性研究、設計、設備、材料、施工、監理、保險等方面的招標代理業務。中央投資項目,是指使用了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建設基金、統借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以及其他中央財政性投資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根據國家發改委2010年8月發布的《2010年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和資格延續專家評審結果公示》,全國共有215家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其中甲級61家,乙級110家,預備級44家。
五是科技項目招標代理資質。由科技部于2001年制定的《科技評估、科技項目招標投標工作資格認定暫行辦法》負責認定。該資質的業務范圍為:國家科技計劃中重大科技項目和行業、地方科技項目招標代理。
六是政府采購代理資質。由財政部按照2010年修訂通過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負責認定。該資質業務范圍為:接受政府采購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委托,從事政府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采購代理業務。
此外,在政府采購領域,還有政府集中采購機構,該類機構是非營利的事業法人,其資格無需認定,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設立。其業務范圍為:對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實施集中采購,對未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根據政府采購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的委托,實施采購。
筆者認為,上述多部門審批代理資質、多頭監管的問題導致從業人員資格準入難統一、加劇專家庫分割、增加代理成本、代理市場競爭過度等問題,從法律層面對招標采購代理機構資格準入進行清理、統一標準、提高門檻已經成為一種必要。(作者單位:南昌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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