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運行體系進一步規范
■ 本報記者 梁帥
近日發布的《機關事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12年10月1日起開始執行,條例共分為6章35條,其中有4個章9條涉及公車購置、運營及未來發展方向。《條例》在總則中明確指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推進公務用車的社會化改革。《條例》的出臺,將使公車運行體系更加規范,也將對公車市場走勢產生深遠的影響。本期對《條例》帶來的一些影響進行解讀。
趨勢一:公車總量有望下降
無論是去年開始的公車專項治理、還是《條例》的發布,其核心目的都是為了降低公車支出、規范公車管理。《條例》從經費管理、資產管理和法律責任等3個方面明確了公車購置的相關要求。
《條例》規定公車預算采取定員定額的方式,并且明確指出不準挪用其他資金用于公車購置,意在從源頭切斷超編公車的購置資金。此外,隨著政府采購制度的不斷健全,《條例》還規定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由政府集中采購機構采購的項目,不得違反規定自行采購或者以化整為零等方式規避政府集中采購。這就意味著采購公車需走政府采購程序,而政府采購又與預算緊密掛鉤,不在預算范圍內的采購項目將無法提交國庫支付,這在無形中又為公車購置資金添了一把鎖。
從目前公車治理的情況來看,除了利用財政資金購置的車輛外,還有的單位占用下級單位或者其他單位的車輛,這以后恐怕也行不通了。
《條例》除明確指出不得借用、占用下級單位和其他單位的車輛,不得接受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捐贈的車輛外,還加強了對車輛維護費用的管理,對公務用車的油耗和維修保養費用實行單車核算。這就意味著,超編的車輛油費和維護費用難以解決,從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挪用及接受捐贈車輛情況的發生,借此控制超編車輛。一系列舉措從控制購置資金、約束采供行為再到緊掐后期運營費用入手,期望通過上述做法達到控制公車總量的作用。
趨勢二:自主品牌將唱主角
公車購置費用一方面取決于公車的總量,另一方面取決于單車價格。多年來,我國公車以合資車型為主,其中不乏高檔車、豪華車,這也是公車倍受詬病的原因之一。如今,自主品牌車型已經可以滿足公務用車的基本需求。公車采購扶持自主品牌的呼聲日益高漲。
年初,工信部曾發布了《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其中,絕大多數為自主品牌。《目錄》出臺后,各界反響強烈,但是隨著各地公車協議供貨招標工作的結束,大家發現,從招標結果來看,并未采用該目錄,于是,質疑聲四起。經《中國政府采購報》記者調研發現各地公車協議供貨并未排斥目錄外的合資品牌主要有以下原因:第一是部分省市協議供貨招標工作是在《目錄》出臺前進行的,比如遼寧省在去年年底就已經完成了協議供貨招標工作,而當時《目錄》尚未出臺;第二是如何區別看待協議供貨與實際購買?某省省級采購中心負責人表示,大多數省市的公車協議供貨招標工作主要是為了確定供應商范圍、車型及價格,并不意味著實際采購,由于通過政府采購方式采購的車輛不僅包含一般公務用車、執法用車還包含其他特種車輛,所以公車協議供貨的招標范圍會比目錄大,包含《目錄》外的一些車型。此外,該負責人還強調,由于公車治理工作尚未結束,該中心尚未接到公車采購項目。記者采訪的其他省市也表示,上半年基本沒有新增公車購置項目,部分省市采購的車輛也主要是老舊車輛更新、新成立單位購置,采購量并不大。
那么,這樣一個有利于自主品牌發展的《目錄》到底能否執行呢?《條例》對此作出如下規定:“國務院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定期發布政府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執法執勤類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的具體規定,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趨勢三:增配貓膩再難實現
現行公車制度中,大家最熟悉的莫過于“雙18”標準,該標準在2011年2月份發布,明確了“一般公務用車排量低于1.8升、價格低于18萬元”的新標準,這比1999年延續至今的公車配備標準有所降低。
眾所周知,車輛的排量無法改變但是價格可以隨著配置浮動,為了逃避這一標準,買高配置的車輛,有些“聰明”的采購人和供應商一起玩起了增配的貓膩,即以18萬元以下的價格買一輛減配的車,再通過維修、加裝配置等方式,把低配置的車型變成高配置的車型。以后這樣的貓膩怕是玩不轉了。《條例》明確規定不得為公務用車增加高檔配置或者豪華內飾。
除了上述規定外,《條例》還明確了違反規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符合超預算、超標準開支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挪用其他預算資金用于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或者超標準租用車輛;為公務用車增加高檔配置、豪華內飾;借用、占用下級單位、其他單位車輛;接受企業事業單位、個人捐贈車輛的情形之一的,將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并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責任編輯: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