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清理整頓互聯網“特供”產品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日前發布的通知要求
集中清理整頓互聯網“特供”“專供”產品
本報訊 記者戎素梅報道 利用互聯網銷售濫用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特供”“專供”等標識商品的不良行為將得到進一步清理整頓。
日前,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集中清理整頓濫用中央和國家機關“特供”“專供”等標識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對于利用互聯網濫用、冒用黨政機關“特供”“專供”等標識商品的行為,將通過網絡信息排查,已簽訂的授權、合作、銷售協議立即中止;尚未使用的帶有特定標識的產品,限期退換貨、改變標識;正在使用的,應遮擋、覆蓋標識。
據了解,早在2011年9月,工商總局、工信部、商務部、質檢總局等四部門開展了清理整頓濫用“特供”“專供”等標識專項行動,實體市場清理整頓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然而,據相關媒體報道,目前仍有假冒黨政機關名義銷售“特供”“專供”商品行為。在此基礎上,本次清理整頓行動向利用網絡銷售濫用涉及黨政機關“特供”“專供”等商品的虛擬市場邁進,分為清理自查、限期整改、形成統計報告、國管局及多個部門聯合檢查等四階段推進。
此次清理整頓工作涉及使用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名稱、簡稱及與部門密切聯系的特定地點、標志性建筑物名稱或黨和國家重大會議、活動名稱的“特供”“專供”等類似標識的行為,各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使用以上特定標識的,同樣納入整頓范圍。
依據《通知》,清理整頓的具體內容包括授權、同意其他單位或個人在其生產、銷售產品的包裝、標簽及廣告宣傳中使用特定標識的;自行定制產品的包裝、標簽及廣告宣傳中使用特定標識的;銷售帶有特定標識的產品的及其他涉及特定標識的行為。本次清理整頓工作將通過各部門的網絡信息排查,形成統計報告,確保數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對因虛報、瞞報、漏報清理檢查數據造成不良后果的,則應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針對《通知》的下發,江蘇省政府采購中心副主任龔云峰表示,這對規范市場行為、提倡公平競爭、提高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意義。“政府采購應盡量避免采購‘特供’‘專供’產品,盡可能減少采購人的特殊需求,爭取市場化、平民化、標準化,力求體現政府采購的立法宗旨。”他同時提議,為確保《通知》順利執行,可建立相應的約束機制、研究配套的處罰措施,追究采購人和供應商的違規責任,維護政府形象,促進有序競爭。
清理整頓工作將于10月31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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