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業大學政府采購為學校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北京教工委系統政府采購工作巡禮(一)
編者按:《政府采購法》頒布實施的10年間,北京教工委系統的政府采購工作和全國政府采購改革一起,經歷了從起步初創到深化改革的過程。本版特開辟專欄介紹該系統政府采購改革工作。
北京工業大學政府采購為學校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從起步到深化改革,10年間,北京工業大學政府采購規模逐年擴大,政策功能得到了越來越充分的發揮,采購工作逐步走向規范化、科學化,為學校“十五”、“十一五”及“211工程”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物質條件保障,較好地服務于學科建設、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2011年,全校政府采購規模達2.2億元,占全校財政支出的三分之一。
健全制度
規范流程 標準操作
健全制度。實施政府采購以來,學校不斷加強制度建設,結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出臺了一系列政府采購規范性文件,包括2006年印發的《北京工業大學非政府采購項目管理規定(試行)》、2007年印發的《北京工業大學采購工作規范》、2010年印發的《北京工業大學招標管理辦法》以及今年印發的《北京工業大學政府采購招標代理機構招標業務管理辦法》等,并每年更新《北京工業大學采購工作指南》,使政府采購工作逐步走向規范化和科學化。
規范流程。為了規范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業務工作,學校對涉及政府采購的工作崗位制定了嚴格的工作流程,印發了《北京工業大學政府招標采購流程》、《北京工業大學非政府招標采購流程》、《北京工業大學協議采購工作流程》、北京工業大學進口設備申報流程圖、北京工業大學進口設備采購流程圖等,使采購流程更加標準化、規范化。
標準操作。對于工作流程的每一個環節,制定了詳細的流程工作要點,確保每一個環節執行的完備性和可靠性,如《政府采購技術參數表審核要點》、《政府采購合同審核要點》等。每年專款批復到校后,召開全校專款執行會,請各個項目負責人和學科帶頭人參加,將當年的新文件及新規定進行統一部署。
跟蹤式管理系統
助推管理效率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的全過程管理和監控,學校建立了一套專門用于設備采購執行的跟蹤式管理系統。主要功能模塊包括政府采購項目執行模塊、外貿委托合同模塊、非政府采購管理模塊、項目信息查詢模塊、數據統計模塊、安全管理模塊、登錄日志管理模塊等。該系統上線后,大大提高了設備采購管理效率,提高了設備采購管理的安全性,實現了儀器管理采購的信息化和自動化。
遴選+考核
強化代理機構業務管理
根據《北京工業大學招標代理機構考核遴選辦法》的規定,只有通過遴選取得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的機構,才能成為北京工業大學招標代理機構(有效期為2年)。該辦法規定了招標代理機構的遴選范圍、遴選程序、遴選評議主要內容、遴選評議辦法、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的取消等。
除了資格遴選,學校制定出臺了《北京工業大學政府采購招標代理機構招標業務管理辦法》,以規范代理機構的業務工作,加強學校對代理機構的管理,促進和健全學校政府采購工作過程的規范嚴謹與高效有序。該辦法規定了招標業務流程與服務要求、收費標準、監督與考核等,提出了明確的服務要求,包括簽訂代理協議、標書論證、編制招標文件、發布招標公告、組織開標、發出中標通知書、質疑和投訴的處理等19項具體內容。
在考核方面,學校制定了《北京工業大學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中期考核細則》,對采購代理機構業績進行中期綜合考核。考核內容包括接受代理、組織協調、工作效率、服務意識、專業水平、人員素質、公告信息、備案資料、配合監督檢查等9個方面。
(北京工業大學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供稿)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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