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唱標減少專家打分傾向性
二次唱標減少專家打分傾向性
■ 張海波
唱標是招投標活動中開標、評標與定標環節的一個重要內容,《招標投標法》第36條和《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40條中對此都有相應規定,內容也基本相同,即投標文件由招標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以及投標文件中需要公布的其他主要內容。在一般的招投標項目實施中,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也大多按照該要求進行開標。但是,這個看似普通的程序存在著一定的風險。比如,業主單位獲悉報價后,可能會根據自己的喜好,在評標過程中干預專家評審,使評標朝著自己中意的報價單位傾斜;有傾向性的評標專家獲取報價信息后,可能會根據報價情況調整自己的技術標評分等。這需要引起重視并加以防范。
先評技術標 再開商務標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區政府采購中心在開展招標及競爭性談判政府采購活動時,為了減少因報價唱標引發的各種風險,結合實際工作經驗,在開標活動中探索實施了二次唱標的做法。
第一步,在首次唱標環節,公布投標保證金繳納情況、投標代表身份證明、投標文件密封簽署裝訂及其他需公示的投標內容,這部分唱標內容經投標人代表確認無異議并簽字后進入技術標評審。技術標評審結束后,現場宣布技術標評審結果。
第二步,公示商務報價密封件單獨密封情況,現場拆封并唱出各有效投標的報價情況,投標人代表對各自的投標報價核對無誤后簽字。在商務報價的評標階段,開標記錄人將各方有效投標報價錄入電腦,按電腦上已設定的報價得分計算公式,直接計算得出各方報價得分。評標小組不參與價格分的評定,只負責對報價的有效性、合理性、正確性進行審核,并核對報價得分計算的正誤。
最終的報價得分經確認后,由評標小組綜合技術、價格等得分情況算出各投標人最終的評標得分,進行排序并確定中標候選人,開標主持人根據評審結果在開標現場宣布各方最終報價、得分、中標候選人、中標價。
二次唱標的優勢
在實際工作中,實施二次唱標的做法以來,關于開標現場的質疑投訴基本控制在零狀態。經過分析,我們認為,這一做法相較一次性唱標有以下幾個優點:
一是投標報價在技術評審結束后唱出,業主單位無法得知報價,評標專家在資信、技術評審階段不用考慮投標報價對評標的影響,能專心地對技術標進行評審,最大限度減少打分的意向性因素,有利于評標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二是在二次唱標時,先唱各投標方的技術得分,再現場啟封投標報價并宣讀,更容易讓投標人信服。因為在技術標評審階段誰也無法得知各方報價情況下,技術分不受報價干擾,完全依據投標文件的響應情況評出,這更為公正合理,得到了多家參與投標的供應商的認可。應該說,這種操作方法對提升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誠信形象頗有好處。
三是投標報價在二次唱標中唱出,評標小組不對價格打分,價格得分(評標價)的計算由電腦預設的公式直接計算得出,再由評標小組核對確認。因價格得分(評標價)的計算屬于硬性分,完全可以按事先設定的計算公式通過電腦直接計算,這方面也堵塞了人為錯誤評分甚至違規評分的漏洞。
當然,任何新的方法或程序都有其欠缺的地方,就二次唱標而言,目前存在的問題有:一是如果某一供應商的投標報價無效,其包含技術標的整個投標即為無效,而將價格唱標放在技術標評審之后,無效報價的投標文件資信技術部分也將由評標小組進行評審并給予技術分評定,這會浪費專家的時間和精力。二是如果評標辦法中包含需依據各投標人比對和相互影響來確定的評分項,那么無效報價的投標剔除后,會對原評分情況產生影響,這時就需對原技術分進行調整。
上述第一個問題基本無法解決,但權衡利弊,考慮到出現報價無效的幾率極低,評標小組付出這些時間和精力是很有必要的。至于第二個問題,則可以在評標辦法設定時予以解決,盡量不設置或少設置需主觀上相互比對或綜合各投標情況打分的項目,盡可能將評標辦法量化、指標化、硬性化,在針對某一投標的評定中盡量只依據該投標文件而不考慮其他因素。
(作者單位: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區政府采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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