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要站在全局謀改革
政府采購要站在全局謀改革
——訪深圳市財政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喬家華
■ 本報記者 周黎潔
“如何與時俱進,構建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公共財政要求的政府采購管理體系,是當前深圳市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5月30日,在《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新聞發布會現場,深圳市財政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喬家華在接受《中國政府采購報》記者專訪時表示,兩年內相繼出臺《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實施細則》,與其說是“深圳速度”的體現,不如說是對“深圳質量”的深刻演繹。
談意義:《實施細則》處處體現著實踐的智慧
《中國政府采購報》:喬主任,您好!如果從1997年深圳開始政府采購改革實踐算起,今年是第16個年頭,請問《實施細則》的出臺對深圳當前的改革具有怎樣的現實意義?
喬家華:深圳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實踐始于1997年,是全國第一批政府采購工作試點城市。原《條例》于1999年1月1日頒布實施,是我國第一部政府采購地方性法律,它的頒布實施為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的改革與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也對全國的政府采購工作產生了深刻影響。2012年3月1日,修訂后的《條例》實施,在政府采購管理、組織實施、采購方式、政策功能、操作規程等方面實現了重大突破。如果說《條例》為深圳市的政府采購劃定了戰略目標和原則,那么《實施細則》則從制度上制定了實現目標的方式和“游戲規則”。應該說,《實施細則》的出臺標志著深圳的政府采購改革在法制化建設上又向前邁進了一大步,是深圳市政府采購法規制度體系完善的重要標志。
其次,《實施細則》搭建起了全流程、有重點的政府采購監督框架,增強和完善了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體系,是加強科學管理、建立“陽光采購”體系的重要手段。《實施細則》共9章89條,近17000字,對政府采購各環節有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了全面梳理,并針對這些問題制訂了相應規范,稱得上是深圳市政府采購工作的一部工具書。《實施細則》最大限度地使政府采購活動透明化、公開化,曬項目預算、曬采購結果、曬評標專家名單等等,都是希望通過公開來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廉潔從政、“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的要求。
最后,我想強調的是,《實施細則》處處體現著實踐的智慧,是深圳市16年政府采購改革創新的重要成果。雖然此前我曾多次表示,原《條例》已經不能適應當前發展需要,但是我們從來沒有停止過改革創新的步伐,實踐層面的探索始終與時俱進,可以說,如果沒有前16年的努力,就不會有今天的《條例》和《實施細則》。通過修訂《條例》和出臺《實施細則》,我們將過去實踐證明對的、好的經驗,上升到法制層面,向全市推廣。
談突破:讓采購人承擔起應承擔的責任
《中國政府采購報》:剛才您談到了過去和現在的關系。那么您如何看待《條例》和《實施細則》對政府采購各方當事人之間關系的梳理?
喬家華:在政府采購工作中,有很多關系需要我們去思考和妥善處理。比如效率與規范的關系、規模與質量的關系、集中與分散的關系以及管理與市場的關系、政府采購改革與財政整體改革的關系、歷史與未來的關系等等。這些關系既有政府采購改革內部的關系,也有與外部環境之間的關系。改革所處的階段不同,各個關系的體現也不同。
規定政府采購各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對他們之間的關系進行梳理,是《條例》和《實施細則》的一項突破,尤其表現在對采購人權利義務的明確上,讓采購人承擔起應該承擔的責任,最典型的是頗受外界關注的“評定分離”原則。《實施細則》細化了“評定分離”的具體方法,增加了評審方法和定標方式,如針對“評定分離”的特殊性,《實施細則》增加了定性評審法,使評審報告更具科學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細化了自定法、抽簽法、競價法等3種定標方法。同時規定,“評定分離”的采購項目,采購人代表不能進入評審委員會。
談創新:努力提升社會公眾的認可度
《中國政府采購報》:《實施細則》如何深刻演繹“深圳質量”?
喬家華:“深圳質量”的精髓是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是財政工作的標桿。就政府采購工作而言,無論是《條例》的修訂,還是此次《實施細則》的頒布實施,都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直面政府采購工作中的問題,追求政府采購工作的“質感”,提升社會公眾的認可度,促進全市政府采購改革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比如就社會上反映的一些政府采購質次價高的問題,《實施細則》通過預選采購制度、商場供貨制度、自行采購項目采購清單公示制度、批量集中采購和設置采購價格權重下限等方法,多管齊下地力求實現政府采購合理低價,顯示了治理“價高”頑疾的決心。再比如被采購單位詬病的采購效率低下、服務不到位的問題,《實施細則》從明確采購流程時限節點、規定審批環節工作時限、簡化流程、開設綠色通道、建立統一的集中采購平臺等入手,拿出了提升政府采購工作滿意度的誠意。
談未來:繼續燃燒“想干、敢干、快干、會干”的激情
《中國政府采購報》:今年是《政府采購法》實施10周年,深圳政府采購如何規劃未來10年?
喬家華:當前,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已經進入戰略升級的關鍵階段,面臨著進一步深化改革和推進國際化進程的雙重任務。深圳將繼續燃燒“想干、敢干、快干、會干”的激情,用創新精神先試先行,為推動政府采購改革事業全面協調發展貢獻力量。
具體而言,一是要積極構建配套銜接的政府采購法規體系。二是要積極構建調控有力的政府采購政策體系。三是要積極構建分工制衡的政府采購監管體系。四是要積極構建規范完善的政府采購標準化運行體系。五是積極構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公共財政要求的管理體系。
《條例》和《實施細則》肩負著繼往開來的歷史責任,如何與時俱進地推動改革創新,需要政府采購工作者跳出政府采購看政府采購,著眼發展想改革,站在全局謀改革。
《中國政府采購報》:謝謝喬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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