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撰寫規范的評審報告
評審報告千篇一律,公式化、格式化的現象較為嚴重
如何撰寫規范的評審報告
■ 黃民錦
評審報告是評審委員會向委托人表明評審意見和結果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書面文件,是評審專家依據《政府采購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在認真審閱招投標文件的基礎上,依照充分、有效、確鑿的事實依據、評分規則、標準做出的準確的、客觀公正的專業判斷的一種文書,是評審委員會工作成效、質量等方面的綜合表現。筆者在工作中審查政府采購爭議案件時發現,部分項目評審報告存在撰寫不規范、不細致、不嚴密、不權威的問題,帶來了不同程度的法律風險。
常見問題
1.缺位現象突出,獨立性不強。在納稅人、委托人、采購人、代理機構、供應商五方關系中,承擔專業判斷的評審專家(第三關系人)是受第一關系人(納稅人或納稅人委托代理人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委托,并完全獨立于采購人(第二關系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第四關系人)和供應商(第五關系人),理應秉持職業道德和依據專業水準,有自己的獨立判斷,而不應受采購人代表、代理機構的言論行為影響、干擾,背棄客觀立場,作出傾向性、有違客觀公正的打分(畸高畸低)行為。但現實中,評審委員會評審不公成為供應商質疑投訴風險的基本誘因。如在某發票定點印刷項目爭議案件中,評委明顯有迎合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甚至行政主管機關的傾向性意圖,從而招致了權利人申請行政復議。該評審委員會的評審報告是代理機構提供的統一格式化模板,并未就本案訴爭議的焦點之一——中標人生產成本是否認可、如何認可問題有所說明、披露。在監管部門組織的質證會上,評審委員會也未就申訴雙方提供的生產成本比較提出一個客觀、公允、詳細、可信度強、科學合理的評審說明,僅僅再次強調評審報告提出的結論性判斷,從而招致了供應商向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2.評審馬虎,結論不準確、有失公允、風險隱患點多。供應商投訴、申請行政復議案件中,相關部門在審理、復查(核)評審過程公正性、合法性時,常常發現技術專家或商務專家對招投標文件未認真、細致、全面審閱、審核,導致誤給分、漏給分、多記分、不給分的現象普遍存在。如某省集中采購代理機構組織的2765.73萬元辦公設備采購項目中,如果評委工作認真細致,可從投標供應商提供樣機包裝盒或說明書獲知產品產地為國外,但評委未能認真細致查樣品,造成屬于進口產品(采購進口產品未經財政部門批準)的投標產品仍進入詳評。由于評委失職,導致供應商質疑、投訴、行政復議、信訪,該項目從2012年3月份上報申請,下達采購計劃直至2013年2月才交貨驗收付款。目前供應商信訪尚處于處理階段。又如某一采購項目中,評委沒有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打分,在投標內容無明顯差別的情況下,打分卻存在明顯差別:在培訓方案方面,某一供應承諾在所有服務點培訓得2分(滿分為3分),而另一預中標供應商沒有承諾,僅申明培訓,卻得到了3分;在質保期方面,招標文件要求不少于5年,每一年得0.5分,最高不超過2.5分,評審委員會給予預中標公司2.5分,卻給承諾“產品保質期5年,零配件終身免費更換”的另一家公司0.5分。
3.格式化、模式化突出,導致個性化不足。有些項目在撰寫評審報告報告時,評審專家過多依賴代理機構提供的評審報告模版,有的甚至由代理機構代辦,評審專家直接在報告結尾處簽字了事。而代理機構提供的評審報告撰寫思路不清晰,未針對不同的項目,依據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圍繞評審報告應披露的主要事項、事實、依據、評審過程、爭議情況存在問題及評審結論作出較為具體、詳實地陳述,而是千篇一律,泛泛而談,公式化、格式化、抽象化的結論現象較為嚴重,對于業績、報價,品牌、技術參數等能充分反映供應商綜合實力、行業特點等細節性內容,缺乏提煉、概括和披露。
撰寫原則
1.權威性原則。政府采購在某種意義上是專家采購,評審專家的結論及評審結果決定著采購人能否采購到性價比最大的商品和勞務,也是決定著合同交易的取舍等商業行為,評審報告是評審工作的總結,評審結果的反饋,是整個采購組織實施承上啟下的重要一環,遵循權威性原則至關重要,而權威則來自于公正、公平,來自于規范化程序。
2.專業性原則。評審專家為了實現政府采購法治精神和目標,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行業標準,根據自身的專業知識和經驗對供應商所投的投標文件作出準確科學的專業認定、評價和結論。這就要求評審專家具備相關領域的專業知識、經驗及職業能力、判斷能力、綜合分析能和解決問題能力,對符合性和實質性審查等相關內容、程序、經濟指標進行認真核實。
3.客觀公正性原則。政府采購評審的公平更多體現為機會的公平,即為潛在的供應商創造或提供公平的競爭機會和條件,對于評審專家個體或評審委員會這一臨時組織而言,要實現公平的本質要求,需努力做到5點:一是各處其位即處于恰當的職業位置;二是各行其權,慎謹行使評審權、發言權、表決權、行為權,既不能減少應有的獨立評審權,也不能利用自由裁量權增加或攫取不應有的權利,即不能缺權也能越權;三是各盡所能,專業評委與商務評委要在各自的位置和權利上盡可能地有作為,但也不能不作為,也不能不盡其應盡之能;四是各負其責,按評審委員會分工為其應行使的權利承擔相應的責任,無責任的權利、責任與權利不對稱、權大于責或責大于權都是不公平的體現;五是各得其所,評審專家依法履責后得到相應的報酬,增長了才識,積累了經驗。
規范性要求
要緊緊圍繞評審報告“科學、準確、規范”的總體要求撰寫評審報告,以規范的法律用語撰寫出高水準的評審報告。
1.依據評審工作底稿編撰評審報告,做到注重細節,主次分明。評審工作底稿包括參與投標供應商名稱、數量、不實質性響應數量、廢標數量、無效投標數量、流標數量,報價、品牌及主要參數,響應標書約定、價格計算過程及得分情況,采購方式,評分辦法、規則、標準,入檔的主要理由及依據等情況說明,評審專家個人計分表、匯總表,實質性響應供應商業績、商譽、綜合實力,評委構成,監督人員單位、身份、職務等能與全面能反映評審情況的資料,并以此作為評審報告的附件,以備核查。
評審報告旨在披露評審過程及評審結果,是非常嚴肅的實用文體。撰寫評審報告必須簡潔準確,定性定量相結合,語言表達要合乎規范,切忌使用模棱兩可的文字和夸張的口吻。評審報告要做到內容完整、重點突出,充分揭示評審重要事項,如實記敘評審過程及其評價結果,主要事實依據和理由,抓住價格、實質性響應等要素,分門別類地加以披露,切忌面面俱到,事無巨細,要清除枝節和多余的話。
2.熟悉和掌握相關法律法規,撰寫出一份合格的法律文書。專業知識日新月異,供應商維權意識不斷覺醒,從而對評審專家的構成,評審專家的知識結構、技術素養、專業能力、法律素養和思維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就要求評審專家要加強本行業、本領域業務學習,拓寬專業視野,熟悉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及運行規則、操作流程,以專業的知識作出判斷和結論,在此基礎上精心提煉語言,高度概括詞句,該簡不繁,取重棄輕,對具體事項描述不宜用“基本符合”等模糊后綴詞,避免讀者望文生義,節外生枝。
3.站穩立場不缺位,確保評審意見客觀、公正、公平。評審專家必須做到超然獨立,一絲不茍地執行評審工作規程和紀律,恪守職業道德和法律底線,完全基于采購文件、投標文件、評審辦法規則標準的要求,對投標文件所響應的程度給予準確、權威的專業判斷,不偏不倚地發表評審結論意見。在評審報告中,既不要有采購人、代理機構或監督機關的思想傾向,更不能有供應商的情感因素,評審報告不是評委自己寫給自己看的,而給委托人、監管部門和相關利益人看的,要提供一個可信度強,權威的評審報告,必須知道評審報告的“讀者”是誰,突出其有效性、實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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