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實施能效“領跑者”計劃
我國將實施能效“領跑者”計劃
到2015年,高效節能產品市場占有率提高到50%以上
本報訊 國務院日前印發的《關于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將繼續實施并研究調整節能產品惠民政策,實施能效“領跑者”計劃,推動超高效節能產品市場消費。到2015年,終端用能產品能效水平提高15%以上,高效節能產品市場占有率提高到50%以上。
《意見》指出,要強化能效標識和節能產品認證制度實施力度,引導消費者購買高效節能產品。繼續采取補貼方式,推廣高效節能照明、高效電機等產品。研究完善峰谷電價、季節性電價政策,通過合理價差引導群眾改變生活模式,推動節能產品的應用。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擴大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范圍,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車中新能源汽車的比例達到60%以上,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和新能源出租車、物流車補貼試點。到2015年,終端用能產品能效水平提高15%以上,高效節能產品市場占有率提高到50%以上。
事實上,之前就有諸多關于中國將研究建立能效“領跑者”制度的說法。在節能產品惠民政策退出家電領域之后,能效領跑者制度有望接棒節能家電惠民政策的傳聞更是此起彼伏。能效“領跑者”制度起源于日本,旨在通過“鞭策落后”,來促進企業節能技術進步。具體來說,能效領跑者制度主要針對被廣泛使用、能耗相當大的設備和能效有望改善的行業,比如空調器、電冰箱和汽車等行業。將市場銷售產品中領先的能效指標設定為該類產品的能效目標,進而敦促該行業內的各個企業為實現這一目標而努力。能效領跑者制度一般只明確目標,而不干預具體實現過程,鼓勵企業創新。到了限定的時間,不能達標的設備就要被淘汰。
在國家政策層面,能效“領跑者”制度也并非新鮮概念。2011年,國務院印發的《“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中就已提出,要在我國建立“領跑者”標準制度,研究確定高耗能產品和終端用能產品的能效先進水平,制定“領跑者”能效標準。為了便于市場選擇,與“領跑者”制度相配套,我國要求產品張貼能效標識,標識該產品的品名、型號、能效以及制造企業名稱。據了解,我國已發布7批實施能效標識產品目錄,節能產品認證覆蓋電冰箱、空調、洗衣機等64類產品。
2012年5月1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進一步促進節能家電消費的政策措施。再次提出實施能效“領跑者”制度,公告能效“領跑者”產品型號目錄,對達到“領跑者”能效指標的超高效產品給予較高補貼,并適時將“領跑者”能效指標納入能效標準中。(孫善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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