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集采機構內部流程管理制度
■河北省省級政府采購中心專門設立監督部,負責對政府采購項目進行全程監督,主要包括發標、評標、采購樣品及后期履約的監督,并及時處理相關質疑和投訴。
一是發標的監督,主要是對采購文件的內容,如:采購文件發售時限的合法性、保證金收取的規范性、評分標準的合理性及發售過程中出現的質疑處理情況進行監督;
二是開、評標的監督,主要是對投標文件及保證金的遞交情況;唱標、評標、評審結果的公開、公平、公正性;評審專家的公平、公正性及網上公示結果的準確性等進行監督;
三是采購樣品監督,主要是對采購項目樣品收取和時限;評審前的密卦編號情況;及中標樣品的封存情況等進行監督;
四是履約監督,主要是對中標通知書簽發時限、政府采購合同與中標結果的一致性、履約保證金的遞交及采購人驗收情況進行監督。項目結束后,監督部將整套資料移交綜合信息部存檔。
■遼寧省政府采購中心建立健全了采購項目跟蹤考評和履約驗收體系,2009年8月,組建了合同管理處,專司采購項目的合同管理和履約驗收工作,在原有對協議供貨和定點服務采購項目建立服務跟蹤考評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合同管理和履約驗收制度。
■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建立了采購項目的工作時限制度,按照《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和采購項目的方式、特點,采購中心對采購項目和各部門執行的工作時限做了詳細的規定,并以時限約束各部門項目負責人的執行行為,達到提高工作效能的目的。該中心還建立了重大項目預警機制,針對單筆金額大、社會影響面廣、關注度高、關系民生,以及易發生問題的采購項目,實行預警機制,促進各部門在執行過程中,及時與主任溝通,建立多部門協商制度,共同研究采購方案,剖析和解決可能存在的問題,保障項目的高效、順利開展。(整理王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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