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交車成為重點適用領域
新能源汽車示范城市申報即將結束,在本輪申報中——
新能源公交車成為重點適用領域
本報訊 記者梁爽報道 截至最后申報日,有意愿參加新一輪新能源汽車示范城市試點的城市已悉數上報,申報城市總數有望超過上一輪的25個。在本輪申報中,新能源公交車成為重點適用領域。
今年9月,財政部等部委《關于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出臺。《通知》指出,2013年至2015年,我國將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并仍將依托城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
此次各個城市在進行申報時,將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的目標數量進行了細分。從車型角度看,分為客車、乘用車和特種車輛;從適用領域看,分為公交車、車租車、公務車、私人購買、物流、環衛等。
記者了解到,山東省青島市在申報中將以公共領域為主,私人領域占比不會太高。在過去2年內,雖然青島市不是“十城千輛”試點城市,但也在新能源汽車推廣上做出了較大的努力,其關注點主要集中在新能源公交車上,為新能源公交車示范運營提供了服務,也為未來青島市大力發展新能源公交車奠定了基礎。
此外,重慶市也計劃到2015年推廣5000輛新能源汽車,其中70%-80%為新能源公交車,今年也有較大數量的新車更換計劃。在長株潭區域新能源汽車推廣的計劃中,預計長沙將占到5000輛目標中的一半。值得一提的是,新能源客車仍是長株潭地區未來推廣的重點車型。天津市新能源汽車推廣將由天津市科委牽頭,在12000輛的申報計劃中,新能源公交車占2000輛。
據悉,此次參與申報的大部分城市仍然按照5000輛的目標上報。其中,北京目標定量最高,為3.5萬輛,深圳緊隨其后,為3.498萬輛,天津為1.2萬輛,上海和廣州各1萬輛,福建和河北的城市群各1萬輛。所有申報城市總申報推廣目標為17.558萬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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