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第十二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第十二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第19號令)第8條的規定,現將本機關對北京理工大學“元素分析儀及順序式波長色散X射線熒光光譜儀采購項目”(項目編號:0610-1042BJNH7281)投訴案作出的處理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投訴人名稱:頂合嘉(北京)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被投訴人名稱:北京理工大學
二、基本情況
投訴人認為北京中檢維康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檢維康公司)與北京中科華星科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科華星公司)存在串標的事實。投訴人于2010年11月向本機關進行投訴。經審查,本機關正式受理,并依法對投訴事項進行了調查取證,征求了相關當事人的意見,現本案已審查終結,本機關于2011年1月4日依法作出投訴處理決定(財庫[2011]2號)。
三、處理結果
本機關認為,投訴人關于中檢維康公司與中科華星公司存在串標的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同時本項目招標采購中因合格投標人不足3家,應予廢標。因此,本機關做出如下處理決定:1.根據20號令第17條的規定,投訴人的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予以駁回。2.根據《政府采購法》第36條第一款的規定,對招標文件做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3家,本項目應予廢標。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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