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免收微型企業政采交易服務費
重慶:免收微型企業政采交易服務費
發布為企業減負實施意見,出臺31項“減負清單”,3項措施涉及政府采購
本報訊 重慶市日前出臺“減負清單”,為企業減負的措施共達31項,其中包括免收微型企業的招標文件工本費和交易服務費等。
根據近日發布的《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通知的實施意見》要求,重慶市結合行政審批制度、工商登記制度、投融資體制、財稅體制等方面的改革,重點圍繞“給市場松綁、為企業減負、向基層放權”三條主線,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千方百計減輕企業負擔,進一步增強市場主體發展活力。貫徹落實經濟宏觀調控措施,加強經濟形勢研判,及時落實支持企業發展、減輕企業負擔的各項政策舉措。建立支持小微企業的長效機制,全面落實已出臺的各項收費減免措施。凡屬中央政府事權設立執行幅度收費的涉企收費項目,要按下限收費;凡屬地方政府事權設立的涉企收費項目,能夠取消的一律取消,能夠減免的盡量減免。每年及時制定和公布減輕企業負擔政策措施目錄清單,并形成常態化的公示機制。
隨《實施意見》同時公布的《重慶市減輕企業負擔政策措施目錄清單(第一批)》分收費減免和減負措施兩部分,共涉及31項措施。其中明確,各級集中采購代理機構免收微型企業的招標文件(含談判、詢價)工本費和交易服務費。市級和各區縣(自治縣)年度政府采購,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的金額不得低于采購總額的30%,其中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于中小微企業的60%。對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在制作招標文件(含談判、詢價)時,對產品報價給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報價參與評審。其中小型企業給予6%的扣除,微型企業給予8%的扣除(注冊資金15萬元及以下的微型企業給予10%的扣除)。
《實施意見》還要求,將對現行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進行全面梳理,形成涉企收費目錄清單。所有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及其具體實施情況要納入政務公開范疇,通過政府網站和公共媒體實時對外公開,形成常態化的公示機制,接受社會監督。清單之內的涉企收費,逐步減少項目數量;清單之外的涉企收費,一律不得執行。從今年起,每年定期清理并公布涉企收費目錄清單。
在清理規范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及收費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對經確認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與行政審批事項一并對外公布。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中涉及評審、評估、鑒證、咨詢等各類有償中介服務要引入競爭機制,破除壟斷行為,發揮市場競爭機制有效調節價格。確需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實行政府定價目錄管理。探索建立“一評(證)多用”制度,對前置服務項目性質、內容相同或相近的審批項目,實行服務結果共享共用。每年定期清理并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目錄清單。
此外,《實施意見》還對清理規范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切實規范行業協會及中介組織涉企收費行為,堅決查處各種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違規行為,健全減輕企業負擔的長效保障機制等方面做了規定。
據了解,國務院辦公廳今年6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的通知》,部署加強涉企收費管理工作,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提出建立和實施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從嚴審批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等五項措施。
(宗禾)
責任編輯: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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