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界定單一來源九種情形
遼寧界定單一來源九種情形
本報訊 遼寧省財政廳日前下發《關于印發遼寧省省本級單一來源采購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對采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以單一來源方式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情況進行明確。
《通知》規定,采購人在采購活動開始之前申請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應屬于下列情形之一:一是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二是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10%的;三是按照統一標準在全國或區域性實施的采購項目,已經過上級國家機關通過公開招標采購方式或其他方式確定了唯一供應商并有文件依據的;四是已通過政府采購程序采購了受知識產權保護(獨立擁有專利或者著作權)的產品,需按年支付續訂費用,經由采購人確定繼續訂購的;五是新購受知識產權保護(獨立擁有專利或者著作權)產品,只能由特定供應商制造或提供貨物和服務,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選擇或替代情況的;六是基于節約財政性資金的原則,對正在使用過程中的原設備或系統進行添購或升級改造維護,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由原供應商完成的;七是其他基于技術、工藝或相關部門強制規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應商制造或提供貨物、工程和服務,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選擇或替代情況的;八是購買、租賃特定不動產的;九是政府部門為履行宏觀調控、市場監管等職能需要向社會購買的服務,如法規政策、發展規劃、課題研究、標準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傳等,只能從特定供應商購買,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選擇或替代情況的。
此外,《通知》還明確了變更申請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兩種情形,并對上述各類情形的申報程序、公示、審批及組織實施等作出細化規定。
責任編輯:lilei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