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中標政府采購卻不簽約將被曝光
中標政府采購卻不簽約將被曝光
南方日報訊 (記者/劉懷宇)政府的采購活動,供應商中標(成交)后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成交)資格、不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影響了采購效率,這樣的事情在近期時有發生。最近廣州市財政局下發通知明確,要對這樣的供應商在“誠信曝光臺”欄目予以曝光。
在采用公開或邀請招標方式采購時,如評審委員會按規定推薦了兩名候選中標供應商,第一名候選中標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的,采購人應當確認第二名中標候選供應商遞補中標,采購代理機構根據采購人確認結果重新發布中標公告;招標文件授權評審委員會確定中標供應商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評標報告確定第二名候選中標供應商遞補中標并予以公告。公告無異議的,采購代理機構發出中標通知書。如評審委員會按規定只推薦一名中標供應商,該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發布采購失敗公告。
采用非招標方式采購時,談判或詢價小組按規定確定的成交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由采購代理機構發布采購失敗公告。采購失敗公告發出后,采購人應當依法重新采購,采購任務取消除外。
對于供應商中標(成交)后不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情形,采購人應當將有關情況書面告知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代理機構核實后發布采購失敗公告,填寫《政府采購異常情況反饋表》,報采購人同級政府采購監管部門依法處理,證據確鑿的在廣州市政府采購網“誠信曝光臺”欄目予以曝光 采購失敗公告發出后,采購人應當依法重新采購,采購任務取消除外。
責任編輯: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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