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政采回歸陽光、公平、公正
讓政采回歸陽光、公平、公正
漢柏科技有限公司市場營銷部總監 劉寧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出臺,對“政府采購法律制度體系”的構建有著重要的作用,有利于促進“公正、公開、規范透明、公平競爭”的政府采購工作機制的樹立。
《條例》著力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強化社會監督,致力于將公開透明原則貫穿采購活動全過程,使得政府采購真正回歸透明、公平、公正。在第三章和第四章,《條例》多處強調“公開”,令人鼓舞。《條例》規定,項目信息必須公開,政府采購項目信息應當在指定媒體上發布,采購項目預算金額應當在采購文件中公開,中標的單一供應商名稱必須在指定媒體上公示。此外,采購文件、中標、成交結果、采購合同也必須公開。例如,對于采購人在采購中為了規避公開招標化整為零的情形,《條例》進行了明確的界定。《條例》二十八條指出,在一個財政年度內,采購人將一個預算項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類別的貨物、服務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購,累計資金數額超過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屬于以化整為零方式規避公開招標。這些關于政府采購“公開”的規定,不僅能有效杜絕“權力黑手”“暗箱操作”,對企業的成長大有裨益,有效加速了整個生態圈的運轉速率。
此外,為確保《條例》有效地貫徹實施,真正實現政府采購公開、公平、公正,《條例》增列34種違法行為,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的違法情形,除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以罰款外,《條例》還要求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這些規定,對真心做產品、誠心做企業的供應商而言,無疑是一劑“興奮劑”,讓我們擁有更充沛的精力和時間做好產品、做好服務,實現品牌等于品質的企業目標。此外,《條例》倡導以品質、價格為采購核心的政府采購行為也將對中小企業發展有著積極促進的作用,這一點對我們同樣適用,我們將有機會更好地發揮優勢,利用現有平臺,把品牌與產品做強做大。
責任編輯: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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