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嚴依法規堅決對政采違規說不
山西嚴依法規堅決對政采違規說不
特別明確處罰不僅僅適用采購發生地區域,而是涵蓋全國性區域的政府采購行為活動
本報訊 山西省財政廳日前對各市縣財政部門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政處罰行為提出要求,其中明確,政府采購行政處罰的適用范圍涵蓋全國性區域的政府采購行為活動,而不僅僅是采購發生地本區域。
山西省財政廳在近期開展的政府采購專項治理活動中發現部分市縣財政部門對違規專家、采購人和供應商進行行政處罰時,存在處罰行為不規范、針對性不強、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等現象。對此,山西省財政廳要求各市縣財政部門提高執法意識,規范執法程序,加強法制學習,認真學習掌握《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規定,規范政府采購領域行政處罰行為;建立內部嚴格的執法機制和督促機制,加強執法力度,有條件的地方可聘請熟悉政府采購業務的律師顧問,增強法律專業力量;規范行政處罰文書格式,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財政行政處罰文書格式的通知》嚴格執行統一的財政行政處罰文書格式。
此外,山西省財政廳還進一步明確了處罰適用范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將供應商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1—3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適用范圍是全國性區域的政府采購行為活動,而不僅僅是采購發生地本區域。同時強調,各市縣財政部門要做好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按照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報送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的通知》(財辦庫〔2014〕526號)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省級財政部門將統一在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專欄中發布本省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各市縣要在本地區行政處罰決定形成或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相關信息匯總后報送省財政廳。
據了解,山西省財政廳自去年12月到今年3月20日,在政府采購領域開展專項整治活動。整治范圍包括各市縣、省直各委辦廳局、政府集中采購機構及社會代理機構。
根據整治活動方案,整治內容涉及預算管理、監管、執行三個環節,山西省財政廳針對這三個環節明確了相應的整治措施。在預算管理環節,提升采購預算的科學化管理水平,針對采購單位需求和自身的特點,以采購需求來確定預算,細化預算品目,避免出現年初預算編制較粗,年中預算無法執行,隨意變更采購預算等情形。嚴格審核預算追加項目,屬于政府采購項目必須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程序,做到依法應采盡采。在監管環節,規范采購組織形式審批和非招標采購方式核準行為,嚴格法定適用情形,消除監管漏洞。規范行政處罰行為,細化處罰標準,壓縮自由裁量權。積極創新管理方式,提高政府集中采購效率。優化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范圍,適當提高政府集中采購限額標準,鼓勵政府集中采購機構之間有序競爭,建立政府集中采購項目限時辦結、超期自動轉為非集中采購項目制度等,以顯著提升采購效率。在執行環節,從根本上限制采購人的傾向性、歧視性問題的發生,將專家評審重點由現場的核對性評審提前到對采購文件、采購標準的公允性評審,從源頭上治理不公平問題。借鑒外省經驗,成立政府采購行業管理協會,加強行業自律管理,加大政府采購監管力度,創新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果。在取消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審批制后強化執業行為監督,加大違規行為處罰力度,著力打造規范健康的中介機構代理市場。強化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加大培訓力度,提升專家執業操守和業務技能,對品行不端專家即時清退。完善質疑投訴救助體系,暢通舉報渠道,嚴肅查處違規違法案件,形成嚴厲打擊政府采購從業人員違規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健全供應商誠信記錄和黑名單制度,依法嚴肅查處供應商違規違法行為,凈化政府采購市場,努力營造誠信守法、有序競爭的市場環境。(樂佳超)
責任編輯: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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