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亞投行一同“火”起來的SDR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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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由我國發起的亞投行已獲得57個國家和地區的加入和支持,中國的全球影響力越來越大。與亞投行一同“火”起來的,還有特別提款權(SDR),將人民幣納入特別提款權籃子成為世界關注的焦點。事實上,在政府采購領域,SDR作為世界貿易組織《政府采購協定》(GPA)參加方出價門檻價的計量單位早已頻頻出現。那么,究竟什么是SDR?它有什么用途?本報為您進行了梳理。
與亞投行一同“火”起來的SDR是什么
概念
特別提款權(Special Drawing Right,SDR)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于1969年創設的一種國際儲備資產和記賬單位,用以彌補IMF參加國官方儲備不足。因為它是IMF原有的普通提款權之外的一種補充,所以被稱為“特別提款權”。其價值目前由美元、歐元、英鎊和日元4種貨幣組成的一籃子儲備貨幣決定。
SDR并非真正的貨幣,也不是對IMF的債權,而是IMF參加國央行持有的一種名義上的儲備貨幣。IMF按參加國份額的比例向其分配SDR。參加國在發生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用SDR向基金組織指定的其他參加國換取外匯,以償付國際收支逆差或償還基金組織的貸款。此外,SDR還可以與黃金、自由兌換貨幣一樣充當國際儲備。不過,SDR不能直接用于貿易或非貿易的支付,使用時必須換成其他貨幣。
定值方法
目前,SDR的價值由美元、歐元、英鎊和日元4種國際貨幣構成的一籃子貨幣的當期匯率確定,這4種貨幣所占權重分別為41.9%、37.4%、11.3%和9.4%。SDR美元值每天根據倫敦市場中午的外匯牌價,將上述4種貨幣兌換的美元值加重而成,并公布在IMF的網站上。SDR貨幣籃子每五年復審一次,以確?;@子中的貨幣是國際交易中使用的具有代表性的貨幣。各貨幣所占權重反映了其在國際貿易和金融體系中的重要程度。
SDR的利率一般為每周調整一次,基數是SDR籃子中的貨幣發行國貨幣市場上具有代表性的短期債務利率加權平均數。
創立歷程
為解決布雷頓森林體系下黃金和美元兩種儲備資產不足的問題,1969年,IMF創立了SDR。創立初期,SDR的價值由含金量決定,當時規定35特別提款權單位等于1盎司黃金,即與美元等值。
1973年,西方主要國家貨幣實施浮動匯率,并與美元脫鉤。20國委員會主張用一籃子貨幣作為SDR的定值標準。
隨著布雷頓森林體系的瓦解,1974年7 月,IMF正式宣布SDR與黃金脫鉤,改用16種貨幣作為定值標準。這16種貨幣為截至1973年的前5年全球商品和勞務出口總額中占1%以上的參加國貨幣,包括美元、德國馬克、日元、英鎊、法國法郎、加拿大元、意大利里拉、荷蘭盾、比利時法郎、瑞士克朗、澳大利亞元、挪威克朗、丹麥克朗、西班牙比塞塔、南非蘭特以及奧地利先令。
1981年,IMF將一籃子貨幣簡化為5種西方國家貨幣,即美元、聯邦德國馬克、日元、法國法郎和英鎊。這5種貨幣的權重分別為42%、19%、13%、13%、13%。
此后,IMF組織專家小組每五年對SDR貨幣籃子權重進行重新評估和調整,并出具相應的《SDR計值法評估報告》,包括SDR的計值方法、入選SDR籃子的貨幣種類及所占權重、SDR利率的確定方法等內容。
1986年,這5種貨幣的權重調整為美元42%、馬克19%、日元15%、法郎12%、英鎊12%;1991年,調整為美元40%、馬克21%、日元17%、法郎11%、英鎊11%;1996年,權重調整為美元39%、馬克21%、日元18%、法郎11%、英鎊11%。
2001年,歐元取代法國法郎和德國馬克,SDR籃子貨幣簡化為4種,權重為美元45%、歐元29%、日元15%、英鎊11%。
2005年,權重調整為美元44%、歐元34%、英鎊11%、日元11%。2010年,權重調整為美元41.9%、歐元37.4%、英鎊11.3%、日元9.4%。
特征及用途
SDR具有以下特征:
首先,SDR是IMF參加國在基金組織特別提款權賬戶下享有的對其自有儲備資產的提款權,它不同于參加國對基金組織一般資源賬戶下享有的借貸性提款權。根據《國際貨幣基金協定》(以下簡稱《基金協定》)的規定,參加國使用SDR除應符合《基金協定》要求的國際支付目的外,不受其他條件限制,其提款無須償還,且參加國對于其在基金組織特別提款權賬戶下分配擁有的特別提款權資產有權獲得利息收益。
其次,SDR是由IMF根據國際清償能力的需要而發行,并由IMF參加國集體監督管理的一種國際儲備資產。依據《基金協定》的規定,SDR應根據國際經濟貿易的發展對國際儲備資產的要求而每幾年發行一次,該發行應以保持全球國際儲備的穩定發展為目標;SDR的分配原則上以參加國在基金一般資源賬戶下的配額為基礎 (近年來適當考慮到發展中國家的利益),任何關于SDR分配或撤銷某參加國SDR的決議均需得到特別提款權部參加國85%加權投票的贊成,每一參加國不僅有權在通過特別分配決議時投票反對,還可以在分配表決前通知基金組織其不參加分配。
最后,SDR本質上是由IMF為彌補國際儲備不足而創制的補充性國際儲備工具,其基本作用在于充當參加國及基金組織之間的國際支付工具和貨幣定值單位,同時也可在參加國之間兌換為可自由使用的外匯。根據《基金協定》和IMF決議的規定,SDR目前主要有以下用途:
1.根據《基金協定》第19條第3款的規定,參加國基于國際收支平衡或其貨幣儲備地位的需要,可申請基金組織在特別提款權賬戶下安排向其他參加國兌換為可自由使用的外匯;基金組織在收到申請后,可協調指定某些參加國(一般為國際收支情勢好、國際儲備地位強的國家)為承兌特別提款權的對象,并在規定期限內與申請國兌匯;申請國的此種兌匯沒有比例限制,可將其持有的全部特別提款權兌為可自由使用的外匯。
2.根據《基金協定》第19條第2款(b)的規定,某一參加國也可以通過與其他參加國達成協議的方式,以特別提款權兌換為等值的其他通貨(包括不可自由使用的外匯),而不必征得基金組織的批準,也不必遵循基金組織的相關規定與原則(包括有關兌匯需要的限制);但此類交易以不違反《基金協定》第22條規定的原則(即改變國際儲備結構)為準。
3.根據《基金協定》第17條第2款的規定,參加國可申請將其在特別提款權賬戶下持有的特別提款權轉入一般資源賬戶,以補足該參加國在一般資源賬戶下儲備部分不足其配額25%所形成的債務,或用于償還其所欠基金組織的其他債務(如依《基金協定》第5條第6款所欠債務);基金組織特別提款權部在收到該國申請后,須將該特別提款權向其他參加國兌換為所需的通貨,并轉入該申請國的一般資源賬戶,在此過程中,須征得相關兌匯國的同意。
4.根據《基金協定》第30條的規定,只要經基金組織批準,SDR還可用于基金組織參加國與非參加國之間的其他相關金融業務。從基金組織已有的決議和實踐看,SDR在參加國和非參加國之間被廣泛用于遠期貿易付款、特定的貸款、國際金融結算、國際金融業務保證金、基金利息與紅利支付、贈款等。
政府采購中的SDR
在政府采購領域,SDR作為世界貿易組織《政府采購協定》(GPA)參加方出價門檻價的計量單位而頻頻出現。當前GPA參加方的門檻價基本統一,中央政府實體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為13萬SDR,工程為500萬SDR;省級政府采購實體的貨物和服務項目為20萬SDR,工程為500萬SDR;其他采購實體的貨物和服務項目為40萬SDR,工程為500萬SDR。
以GPA參加方工程項目出價門檻價為例,一般為500萬SDR,個別為1500萬SDR。美國、歐盟等多數參加方工程門檻價為500萬SDR;日本對其他實體進行分組,將一些其他實體的門檻價提高到1500萬SDR;韓國、以色列爭取發展中國家待遇,提高了次中央實體和其他實體的工程門檻價,其中韓國為1500萬SDR,以色列為850萬SDR。
SDR籃子的加入條件
2005年11月,IMF執行董事會明確,SDR籃子的組成貨幣必須滿足兩個原則:一是貨幣籃子必須是IMF參加國或貨幣聯盟所發行的貨幣,該經濟體在籃子生效日前一年的前五年考察期內是全球四個最大的商品和服務貿易出口地之一;二是該貨幣為《基金協定》第30條第f款規定的“自由使用貨幣”。
自由使用貨幣有兩條認定標準:一是在國際交易中廣泛使用,包括該國在IMF參加國中出口所占份額、以該貨幣計價的資產作為官方儲備資產的數量;二是在主要外匯市場上廣泛交易,包括外匯交易量、是否存在遠期外匯市場、以該貨幣計值的外匯交易的買價差等指標。
2010年,IMF在SDR貨幣籃子五年一度的例行審查中,認為人民幣尚未達到“自由使用貨幣”的標準,因此未將其納入SDR貨幣籃子。
·延伸閱讀·
據環球銀行金融電信協會(SWIFT)統計,截至2014年11月,人民幣已取代加拿大元和澳元成為全球第五大常用貨幣,市場份額達2.17%。
世界貨幣基金組織(IMF)總裁拉加德在IMF與世界銀行2015年春季會議上表示,IMF年內決定是否將人民幣納入“SDR貨幣籃子”。拉加德強調,人民幣的“可使用性”將成為IMF年內的評審重點。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今年3月會見拉加德時指出,中國希望通過加入SDR,積極參與維護全球金融穩定的國際合作,同時促進中國資本市場和金融領域的進一步開放。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近期透露,目前人民幣加入IMF特別提款權貨幣籃子的評估正在有序進行,中國也會加快自身改革推動這一進程。中國計劃推進三方面的工作,有望今年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包括使跨境個人投資更加便利化、進一步開放資本市場以及修改《外匯管理條例》。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在加快“一帶一路”戰略布局的當下,中國將與更多國家央行進行貨幣互換,人民幣跨境使用需求及境外第三方之間的收付使用水平均將進一步提升。
(文字/戎素梅)
責任編輯: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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