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落實《條例》案頭有了權威“說明書”
學習落實《條例》案頭有了權威“說明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釋義》出版發行,《釋義》對《條例》條文逐條進行了詳細的、權威的、深入的、精確的解讀
本報訊 記者樂佳超報道 由財政部國庫司、財政部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財政部條法司、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財金司聯合編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釋義》(以下簡稱《釋義》),近日正式出版并對外發售。《釋義》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條文逐條進行了詳細的、權威的、深入的、精確的解讀,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條例》的立法背景和具體條款,推動《條例》貫徹落實。
《釋義》由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主任宋大涵擔任顧問,財政部副部長劉昆、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甘藏春、財政部部長助理許宏才任主編,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財政金融法制司司長劉長春、財政部條法司司長許大華、財政部國庫司司長劉祝余、財政部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主任王瑛、財政部條法司副司長王克冰、財政部國庫司(國庫支付中心)副主任王紹雙任副主編,由參與《條例》制定的相關人員及政府采購業內專家撰稿。
財政部副部長劉昆在為《釋義》所作的代序中表示,《條例》的制定實施,是政府采購法制建設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件大事,標志著我國加快建立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政府采購制度邁出了更加堅實的一步。政府采購工作者應當全面理解、準確把握《條例》精神、原則和具體規定,增強政府采購法治意識,嚴格依法辦事,嚴肅采購紀律,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各級財政部門要對政府采購各項法規制度進行清理,修訂與條例沖突和不一致的規定,抓緊填補制度空白,細化操作辦法,確保《條例》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釋義》全書共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釋義,按照《條例》的各個章節,對每一條文的制定背景、內在含義、涉及的相關內容等做了注釋和解讀。第二部分為附錄,附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條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以及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部負責人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有關問題答記者問,財政部副部長劉昆做客中國政府網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文章全文。
“《釋義》堪稱‘二法律’,也是《條例》的說明書,它對《條例》的各項條文都做了注釋和解讀,明確了落實《條例》的具體做法,內容詳細、權威、深入、精確。我已看了一遍,感覺收獲很大。原先對《條例》中很多條文規定不能理解,看了《釋義》中的解讀后感覺茅塞頓開。”一位政府采購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結合《釋義》學習《條例》,能更好地理解《條例》的規定,并對下一步在具體工作中貫徹落實《條例》有較大的幫助。
財政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條例》對政府采購制度進行了大量創新和完善,對監管部門、采購單位、代理機構和評審專家都提出了更高的貫徹執行要求。為了切實做好《條例》的貫徹實施,財政部近期開展了一系列宣傳培訓活動,編寫《釋義》也是其中的一項重要培訓活動形式。政府采購從業者要結合《釋義》,學習好、掌握好、執行好《條例》,推動《條例》的貫徹落實,確保《條例》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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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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