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系統搭建政采電子平臺
國稅系統搭建政采電子平臺
擬選擇部分“目錄內、批量外”的項目進行試點,借鑒社會電商經驗,建立供應商庫和產品庫
本報訊 國家稅務總局集中采購中心將選擇部分項目為試點,搭建國稅系統政府采購電子平臺。為此,采購中心近日組織12類產品的56家供應商進行市場調研,聽取供應商建議,推進平臺建設。
調研會上,采購中心有關人員表示,此前,國稅系統IT類產品、辦公用品及執法執勤用車等項目一直實行協議供貨采購,存在著提出采購需求困難、產品多為定制專供、中標產品覆蓋面窄以及中標產品價格偏高的弊端。近期出臺的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對推動利用信息網絡進行電子化政府采購活動作了明確,這為國稅系統建設電子平臺提供了法律依據。鑒于國稅系統點多、線長、面廣的特點和現有協議供貨采購存在諸多問題的實際,采購中心在對部分地方省、市、縣三級國稅局以及已建立或正在建立電子平臺的部分地區調研后,提出了建設國稅系統政府采購電子平臺的戰略構想。目前,采購中心已將建設電子平臺作為“服務基層年”重要舉措和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
采購中心有關人員還介紹了國稅系統開展政府采購電子平臺建設的基本情況和初步構想。按照構想,平臺將借鑒社會電商的成功經驗,按照“做大做多做實做好”的理念,建立豐富的供應商庫和產品庫,供各級國稅系統采購人按政府采購有關規定進行采購。建設先期擬選擇部分“目錄內、批量外”的項目進行試點。所有供應商及其產品都要經過評審小組嚴格評審,只有符合條件的才能入庫。同時,平臺還將建立動態更新、比價競價、協調解決問題和供應商評價等多項機制,確保平臺順利運行。
據了解,此次調研活動,采購中心邀請了計算機軟件、服務器、計算機網絡設備等12類產品的56家供應商參加。采購中心工作人員與供應商代表就電子平臺的產品分類及投報產品數量,投報產品及價格要求,供應商資質條件,供應商入圍規則,后續執行管理等內容進行了分類研討和交流,廣泛聽取各供應商的意見和建議。(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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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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