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漢陽:對國際開放不可能一步到位
中國尚未加入GPA,沒有義務開放政府采購市場。由于我國還未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政府采購協議》(GPA),并未成為其締約方。因此,我國目前還沒有義務開放我國的政府采購市場。
另一方面,正是由于我國未加入GPA,我國企業在國外政府采購市場上無法競爭,屢屢受到歧視。2006年聯想電腦中標美國政府采購最終被踢出局就是典型的一例。
中國兩法并存有其必要性和歷史意義。《招標投標法》主導競爭,《政府采購法》主導公共支出規范管理,有其存在意義。事實上美國的政府采購法律更多,達100余部,也不是一部法律。中國沒有必要兩法合一。
中國對加入GPA持積極態度,并未拖延。我國堅持認為加入GPA是我國全面履行入世義務的重要環節,我國積極希望能盡快融入到政府采購國際貿易體系中來,我國在加入談判中是負責任的。
中國的政府采購對國際開放不可能一步到位。鑒于我國政府采購制度建立時間太短,國內尚未形成統一的政府采購大市場,條塊分割嚴重,不規范、不透明的行為還時有發生,在這樣的現實國情下,中國的政府采購對國際開放不可能一步到位。中國需要時間進行政府采購制度的改進和完善,而中國加入GPA恰恰可以有效促進國內政府采購制度的健全。
務實合作才能共贏。筆者認為,對于中國加入GPA的談判,先以一個較小的出價加入,允許中國學習和適應國際規則,有效提高國內政府采購行為的透明度,從而為今后進一步擴大開放范圍奠定基礎,才是務實的、符合各方利益的最佳方式。(作者系國家信息中心助理研究員、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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