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完成首個PPP項目競爭性磋商采購
湖北完成首個PPP項目競爭性磋商采購
通過多輪磋商,遴選出優(yōu)質的項目合作伙伴,緩解地方政府的財政壓力,為調動社會資本拓寬城鎮(zhèn)化融資建設渠道積累經驗
本報訊 實習記者鄭欽 通訊員奚友志報道 由湖北省政府采購中心組織實施的香溪長江公路大橋PPP合作人項目近日順利完成競爭性磋商活動。據悉,這是該省首例PPP項目。
采購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擬建的香溪長江大橋是2014年湖北省首批95個鼓勵社會投資項目中的首個實施項目,建設投資主體為該省宜昌市秭歸縣,項目總概算為20.98億元,建設期為4年。項目建成后,將成為湖北境內“一江兩山”景區(qū)核心地帶內外聯系的重要通道,對推進湖北鄂西生態(tài)文化旅游圈具有重要意義。然而,由于地方財政不足及金融機構對政府貸款的政策障礙,批復的項目按原定投資建設方式實施遇到諸多困難。經省有關部門研究決定,通過競爭性磋商方式,選擇該項目的合作伙伴。
為保障該項目順利實施,促進整個鄂西地區(qū)的經濟發(fā)展,讓人流、物流“走出去”“引進來”,采購中心嚴把政府采購程序關,做到信息公開、評審公正。磋商文件編制完成后,采購中心專門組織經濟專家、設計領域專家、大專院校教授進行把關,并根據其專業(yè)的意見及時修改完善,經省財政廳審核后對外公布。省財政、交通部門及宜昌市、秭歸縣有關部門全程對采購活動進行了監(jiān)督。
上述負責人告訴記者,整個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其中價格權重占比30%,商務權重占比70%。價格權重的評審內容為建設期政府投資補助額度,磋商小組只對資格審查和符合性檢查合格的響應文件進行價格評議,報價分采用低價優(yōu)先法計算,即滿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終報價最低的供應商價格為磋商基準價。商務權重則由收費期限、財務狀況、融資能力、項目運營等7部分組成。
此外,考慮到香溪長江公路大橋是國家發(fā)改委批準的政府收費還貸項目,該省還對項目年限作出嚴格規(guī)定。在具體評分中,收費期為20年的競標企業(yè)得10分;若項目收費期達到三分之二時,經過評估項目收益不能收回建設成本、運營成本及貸款利息等費用,供應商要求延長收費期限的,每延長6個月扣1分。為降低秭歸縣政府的財政壓力,在項目運營一欄的評估中,競標企業(yè)可根據自身能力,在經營期前5年政府補助額度每年2000萬元的基礎上,每降低10%可得1分,最高得10分。
整個項目磋商分為兩輪。磋商小組與通過初審的單一供應商分別就采購需求、質量、服務、價格等進行磋商。第一輪中,磋商小組未能確定最終需求方案或有效供應商的,對磋商文件修正后進行第二輪磋商。第二輪磋商中,磋商小組根據第一輪磋商的情況對磋商文件進行修改,確定采購內容的詳細規(guī)格或具體要求,并以書面形式將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發(fā)給參與磋商的供應商,按照磋商文件設定的方法和標準確定響應供應商。該負責人稱,如果第二輪磋商小組仍未能確定最后需求方案的,則需對磋商文件修正后進行第三輪磋商,以此類推。待采購需求方案確定后,供應商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最終報價。磋商小組對各供應商的評分匯總情況進行復核,遴選出優(yōu)質的項目合作人。
“通過競爭性磋商完成此次PPP項目,為我省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減輕政府財政資金壓力、調動社會資本拓寬城鎮(zhèn)化融資建設渠道積累了經驗,也為全省后續(xù)PPP項目全面實施政府采購奠定了良好基礎。”該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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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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