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敏:治理公務用車重在監督查處
近日,中央要求扎實開展公務用車等專項治理工作。賀國強在會議上特別強調嚴禁借機更換公務用車,并要抓好督促整改,嚴格執行紀律。
的確,公務用車問題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在老百姓的心里,公務用車詬病多多,諸如:公車私用、維修費高等等都已經成為公車腐敗的常態性問題。而這問題已經嚴重影響了黨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因此,今年中央政府對公務用車治理頻出重拳:從財政部出臺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預算決算管理辦法》,到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下發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再到最近中央提出開展公務用車專項治理等,都彰顯了黨和政府對于公車治理的決心。
但是,即使是在重拳之下,也有膽大的闖紅燈之人。近日,有媒體驚爆,安徽省電力公司近年來以“車改”之名,為全系統約300名副處級以上干部配備公務自駕車,標準逐年提高,從最初的奇瑞汽車到現在價值20萬元的一汽邁騰和帕薩特領馭。一切車輛手續及費用由公司負責,拿到車鑰匙后,該車就歸干部自駕了!于是,有網友發問:是公車改革還是化公為私?
公務用車治理需要制度配套,更需要監督查處。如果借公車改革之名,行公車腐敗之實,那么公務改革豈不越改越糟糕?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如何治理公務用車成為了關鍵。于是賀國強有針對性地提出嚴禁借機更換公務用車。并且他用了較大篇幅強調公務車治理需要抓好督促整改,嚴格執行紀律。對工作進展遲緩、效果不夠明顯的地區、部門和單位,要督促提出有效的改進措施;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和頂風違紀違規的,要視情節依照有關規定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我們相信,公務用車治理在制度化、責任化和監督到位之后,一定能夠給老百姓一個滿意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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