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步入信息化驅動時代
互聯網+政府采購:一場姍姍來遲的約會系列談⒅
政府采購步入信息化驅動時代
■ 張紀雄
“我們不是在現場,就在趕往現場的路上”新聞界的這句名言,按理說在政府采購領域派不上什么用場。放眼海外,除了偶發的腐敗案、屢見不鮮的地方保護伎倆,政府采購能見諸媒體的素材寥寥無幾。但在中國,似乎存在著例外,雖然“天價采購”“虛假采購”“黑心采購”等個別事件曾一度攻占媒體頭條,但更多時候我們看到的是頻頻見報的一個個“首家”“先創”“革新”。這種現象幾乎貫穿了我國整個政府采購發展歷程,并在2015年達到了一個新的峰值。綜觀當下,推動政府采購屢屢走上媒體的一個重要力量,無疑就是正在蓬勃興起的“互聯網+政府采購”。
政采電商,星火開始燎原
社會化電商風起云涌,攪動著政府采購的一池寒碧,但互聯網與政府采購的真正結合卻是一段姍姍來遲的旅程。
五年前,個別社會化電商首次現身中央國家機關采購協議供貨入圍供應商名單,在政府采購領域蕩開層層漣漪,主流媒體熱捧、電商企業造勢、專家學者力挺,政采電商話題之熱一時無兩。但這種熱效應在實踐“最后一公里”時卻遭遇了疑慮、觀望。
仔細打量,彼時的政采電商貌似新奇,卻很難稱得上新模式,以協議供貨供應商身份出現的電商企業,特殊的只是它的身份,充其量只是增加了供應商的種類,而不觸及政府采購模式問題。此后,雖然出現了浙江余姚等地不用入圍招標,直接從天貓、京東、卓越等電子商務網站下單采購的突破之舉,但這些零散的個例,并未真正改變政府采購因循傳統的生態,也未能讓業內普遍認識到它就是未來政府采購的代表。
但實踐的發展也往往出乎人們的預料。在經歷三年左右的觀望期后,政府采購電商化應用終于在2014年迎來了一次高潮:浙江省和阿里巴巴聯手打造了阿里巴巴網站“浙江政府采購”專區;上海市政府采購電子集市成功對接電商平臺;福建省莆田市政府采購“電子化大賣場”試運行;深圳市羅湖區政府采購中心搭建的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在該區全面推行;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網上商城正式上線;深圳市本級各單位采購小額零星商品的,可通過京東、史泰博兩家電商平臺選購……
接踵而至的落地,讓政府采購電商化市場應用峰回路轉。步入2015年,涌動的“互聯網+”潮流又將其推向了新的發展高點。4月1日起,廣西自治區取消了8大品目協議供貨,實行網上商城采購;5月,廣州市政府采購電子商城上線;6月,江蘇省無錫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網上商城正式運行,該商城引入蘇寧易購、國美在線、京東商城三家主流電商;同月,武漢市發布了電子商城采購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擬率先在湖北省開展政府采購電商化試點; 7月初,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網上商城啟動,為廣東省境內19個城市提供政府采購電商化服務;7月1日,江蘇省新沂市財政局參照現代電子商務運營模式,試行政府采購單位在線直購電商商品;7月初,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網上商城啟動,為廣東省境內19個城市提供政府采購電商化服務;7月20日,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政府采購電商平臺正式上線,平臺部署在云服務器,依托互聯網和云計算技術建設,構建起“互聯網+政府采購”的全新業態。
以點坐標,自北京向東南沿海延展,到南粵,再向西南延伸,政采電商的足跡跨越了中央、省市、地市、區縣四級,在中國大地勾勒出一個醒目的半環。在政府采購改革史上,除了政府采購全面推行之初地方跟進的盛景外,鮮有哪個改革事項能夠得到實踐如此的呼應和推崇。
眼前的政采電商,已不再是簡單的供應商種類擴充,它是“互聯網+政府采購”的全新平臺,融合了交易模式和管理模式的變遷,代表了對政府采購發展方向的判斷。它已不是什么該不該建的問題,而是像我們身邊的新聞事件,不是已經發生,就是正在發生,或是醞釀發生。由此,我們可以確鑿地相信,一個真正的政府采購電商化時代已經開啟。
互聯網相逢政府采購,不是偶然
政府采購電商化實踐的井噴,并非出自偶然,其背后的根本推動力量無疑是以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為代表的新一輪信息技術革命。談及這場革命,人們甚至認為它比蒸汽機、電燈等的發明更具劃時代的意義。試想,當互聯網與各領域的融合發展成為不可阻擋的時代潮流后,卻依舊期待著公共管理、政府采購等因循原有的路子和模式,可能嗎?所以,互聯網與政府采購的融合,唯一存在的問題只是時間早晚。
而充當經濟社會調節器的國家政策,則發揮了催化劑的作用。近半年來,國家相繼出臺了電子商務、互聯網+、大數據的頂層設計,雖然政策指向有所不同,但共同的一點是都對政府部門發揮引領示范作用提出了明確要求。具體到政府采購領域,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多次表示,要學習借鑒電商模式和互聯網思維,開展政府采購電子賣場試點,這種鮮明的政策表態非常好地釋放了風向標與晴雨表的作用。近期,整合規范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平臺方案明確了電子化改革的方向,這不僅進一步確立了“互聯網+政府采購”的必然,而且使其成為了一項宜早不宜遲完成的改革。
當然,還有一個最不能忽視的動力,就是政府采購部門的創新動機驅動。在告別初期大刀闊斧的政府采購改革后,政府采購工作似乎步入了一種常態。日復一日繁冗枯燥的工作,消磨了最初的意氣風發;解無良方的“天價采購”之類問題,則讓人覺得無助、無奈、委屈甚至迷茫。
恰在此時出現的政采電商,則讓人看到一片嶄新的天地,看到一個大有可為的空間。仿佛是多日彷徨后的一次釋懷,多少人迸發出二次創業創新的激情,重新體會到了什么叫作躊躇滿志。也許他們中的很多人對大數據的認知仍停留在微信中的段子,也搞不懂B2G、 B2C、O2O等詞匯的真正含義,更分不清什么是PaaS、IaaS和SaaS的區別,但是這些都不妨礙向政府采購電商化進發的勇氣和決心。因為,他們確信,政府不能解決的,市場一定能找到辦法,而政府、市場協同的“互聯網+政府采購”一定會把政府采購推向全新的制高點。
政府采購迎來信息化驅動時代
盡管對于“互聯網+政府采購”的解讀,可以有不同的視角,但在實踐應用層面,它的最終落腳點還是政府采購信息化。
關于信息化,一個共性的理論認知是,它與制度化一同構成了政府采購發展的兩翼。制度化是基礎,是前提,是條件;信息化,是抓手,是保障,同時也是制度化的驅動力。
從國外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政府采購信息化大致經歷個三個階段,最初是信息發布網絡化,其后是部分管理、交易業務去紙質化,最終是實現全流程電子化。我國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雖然已有十余年的歷史,但總體來看,依然局限在前兩個階段的水平。比如,政府采購信息要公開,那就建一個信息發布的門戶網站,集中發布招標、中標信息;紙質填報采購計劃,費時費力,那就開發個計劃填報系統進行網上填報;專家異地評標,舟車勞頓,那就開發個網上評標系統,實現千里之外在線評標。其顯著特征是,信息化完全充當了制度、管理落實的輔助工具角色,而并沒有體現多少與制度化的互動。
這種狀況,與我國政府采購發展所處的階段密不可分。眾所周知,如果從改革的驅動力劃分,政府采購改革歷程大體經歷了兩個時期:第一階段是組織驅動時期,集中表現為試點推開后,各地相繼完善組織架構,建立管理和執行隊伍;第二階段則是法制驅動時期,集中表現在通過制定法律法規,逐步實現采購制度化、規范化。可以講,自政府采購法頒布至今年實施條例的出臺,乃至今后一段時期相關辦法的補充、修訂、完善,我國政府采購改革的重心都將集中在建章立制層面,而對制度執行監督的關注度以及資源安排都相對不足。因此,與之相伴而生的信息化,不可能超越制度化議題而成為發展的重心。同時,由于信息化只局限在某個單項簡單業務功能模塊,并未實質觸及規則性要求高、流程復雜的管理交易環節,因而并未對制度是否適應、規則是否合理提出太多的挑戰。即使有些許沖突,信息化也總可以通過各種辦法,實現繞路而行。
然而,伴隨“互聯網+政府采購”的出現和探索應用的深入,實踐中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制度上行不通又不能繞路而行”的情形。它既涉及采購范圍、主體角色等管理體制問題,也涉及交易規則、采購方式、支付結算等執行機制問題。
當我們肯定一種方向并在實踐中開始普遍應用,卻不能在制度、管理層面暢行無阻時,怎么辦?毫無疑問,符合理性的選擇一定是我們對于制度規則的反思,進而形成了對未來制度建設的一些新觀點、新思路、新構想。是的,這就是信息化驅動制度化的邏輯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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