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啟動集采機構監督檢查工作
湖南啟動集采機構監督檢查工作
檢查不走過場,對檢查范圍、查什么、怎么查、怎么處罰一一作出明確
本報訊 湖南省2015年度全省政府采購集中采購機構監督檢查工作日前正式啟動。據悉,不同于以往的考核形式,此次是湖南省首次對集采機構進行監督檢查,檢查范圍包括全省各級政府的集采機構及承擔集中采購業務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據湖南省財政廳政府采購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檢查是全省聯動,省、市、縣三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級次分級檢查,不屬于省直管縣的縣、區由所在市(州)負責組織檢查,將重點針對集采機構的機構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包括集采機構的法人地位、法定代理權、內部監督管理制度、是否存在違法審批或干預交易主體自主權的情況、代理效率和收費情況、質疑受理處理情況、檔案保存等方面的內容。同時,此次監督檢查還將對各機構的政府采購代理情況進行抽查,以2015年度代理的政府采購項目為主,重點檢查集中采購目錄內的采購代理情況和采購效果,每家集采機構抽取檢查的項目原則上不少于5個。檢查內容包括所代理采購項目的代理協議、采購文件、信息發布、評審(評標)委員會組成、評審組織、中標(成交)等方面內容。
據介紹,此次檢查的目的是推動落實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規范集采機構的代理行為,建立常態化的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全面掌握集采機構執行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情況,查找政府采購法規制度、操作執行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為下一步完善政府集中采購管理提供參考依據。
監督檢查從今年10月開始,到12月底結束,具體分為自查階段、檢查階段和總結處理階段三個階段。其中,在總結處理階段,各檢查工作組將根據檢查情況出具書面檢查報告,并將檢查情況書面報告財政部門和當地政府。各級財政根據檢查發現的問題,依法進行處理處罰,并公示處理處罰結果。
“目前,監督檢查已經按照檢查步驟進入自查階段,由各地集采機構或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整理2015年采購項目及相關資料、文件和數據,編寫自查報告并報送至同級財政部門。”上述負責人表示。(湘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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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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