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今后公民申辦因私出入境證件不需提交戶口簿
公安部:今后公民申辦因私出入境證件不需提交戶口簿
人民網北京12月28日電 據公安部網站消息,12月28日,公安部發布公告,詳細公布了公民申請辦理出入境證件的規定要求,進一步簡化有關申請材料。其中規定,今后公民申辦因私出入境證件不再需要提交戶口簿,有關信息由公安機關通過內部網絡查詢。
公告全文如下:
公安部進一步簡化公民辦理出入境證件手續
明確權力和責任清單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有關精神,進一步提高公安機關出入境服務水平,便利廣大群眾辦理出入境證件,12月28日,公安部發布公告,詳細公布了公民申請辦理出入境證件的規定要求,進一步簡化有關申請材料并公布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服務監督電話。
據了解,此次公安部全面梳理并詳細公布了公民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所需申請材料、辦理時限、服務要求等事項。同時,積極順應人民群眾關切,進一步簡化了有關申請材料,改變以往申辦因私出入境證件需同時交驗身份證和戶口簿的做法,今后公民申辦因私出入境證件不再需要提交戶口簿,有關信息由公安機關通過內部網絡查詢;不再需要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的復印件,切實減少申請人的辦證成本,有關材料由公安機關自行采集;申請赴臺出入境證件時,申請團隊旅游簽注不再需要提交組團社發票,申請應邀、商務、乘務、學習簽注的事由材料僅需提交臺辦出具的批準函件。此外,還一并公布了公安部以及31個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的服務監督電話,廣大群眾在申請辦理出入境證件時,如發現與公告事項不一致等情況,可隨時撥打電話進行投訴反映,一經查實,公安機關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將處理情況反饋給投訴人。
公安部要求全國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嚴格按照公布事項,受理、審批、簽發出入境證件,不得擅自增加申請材料;嚴格執行一次告知、首問負責等工作制度,積極推行網上預約、快遞送證等服務,為群眾提供標準統一、便捷高效的出入境行政服務。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將繼續創新理念、完善機制,主動接受社會公眾對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的監督,不斷加強和改進出入境服務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的能力。
責任編輯: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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