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全面建立
衛計委: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全面建立
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3日召開吹風會通報了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實施情況。截至目前,全國各省(區、市)及新疆建設兵團均制定了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管理辦法,絕大多數省份設立了配套資金,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已全面建立。
隨著基本醫保覆蓋面的擴大和保障水平的提升,群眾看病就醫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仍有少數群眾在罹患重大疾病和急危重傷病時,因為身份不明、無能力支付醫療費用等原因,得不到及時有效的治療。為解決患者的醫療救助問題,2013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在全國建立起疾病應急救助制度。救助對象是在中國境內發生急危重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確或無力支付相應費用的患者。通過財政投入和社會捐助等多渠道籌集應急救助基金,對緊急救治所發生的費用進行補助。
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全面建立,解決了醫院和患者在高昂急救費用問題上的后顧之憂。“從人道主義的角度來講,醫院不能拒絕患者,但醫院也要考慮到自己的成本問題。”江西省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處處長羅禮生表示,整個衛生系統的公益性壓力是非常大的,“三先一后”的制度出臺后,來就醫的患者不能拒絕,各醫院必須及時搶救救治,但費用沒有來源,醫院救治費用欠費的現象時有發生。
不過,衛計委相關負責人也表示,在制度落實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困難,如部門溝通不暢,基金管理水平不高等。
衛計委醫政醫管局衛生計生監察專員周軍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與民政、公安等部門之間溝通和管理還面臨一些問題:“主要是在認定身份和支付能力上存在困難,患者到底有沒有支付能力需要民政部門出證明,有時候民政部門也挺難拿出這個證明”。
衛計委醫政醫管局醫療與護理處處長李大川也表示,衛計委將加強部門協調和政策銜接,與公安、財政、民政等部門做好協調,落實部門責任。同時督促醫療機構規范急救行為,控制醫療費用。
記者 李唐寧
責任編輯:LI 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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