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現職領導不得推薦為“長江學者”
教育部:高校現職領導不得推薦為“長江學者”
原標題:高校領導不得被薦長江學者
教育部規定每個申報學科只能推薦一人 把關不嚴者將停止推薦資格
本報訊(記者 劉旭)據教育部官網消息,教育部人事司日前印發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16年度“長江學者獎勵計劃”人選推薦工作。根據通知,高校現職校領導不得被推薦為“長江學者”。原則上,每個申報學科一般只能推薦1名人選,推薦過程把關不嚴的高校將停止下年推薦資格。
根據2016年度“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的學科分組,自然科學、工程技術領域共分成數學力學組、物理學組、化學科學組等16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分哲學組、法學組等7組。其中,特聘教授項目面向全國高校實施,講座教授項目面向中西部及東北地區高校實施。青年學者項目要求推薦人選具有博士學位,并在教學科研一線工作,國內應聘者一般應擔任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在實施“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遴選時,教育部要求各校推薦的人選需要合理設置崗位。每個申報學科只能設置1個崗位,同一崗位只能推薦1名人選,從東部地區到西部、東北地區應聘的人選和直接從海外引進的人選不在限制之列。
《通知》要求嚴格審核把關。各有關部門和高校要按照“誰推薦、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招聘遴選程序,嚴把人選質量條件,切實做到好中選優、寧缺毋濫。高校應組織相關專家或校學術委員會對候選人進行遴選,擇優推薦,并對推薦材料、學術道德和政治傾向情況進行嚴格審核,確保推薦材料的真實性。人選推薦材料需在校內公示一周,對公示期間反映的異議,高校要認真組織調查,有關異議材料及調查結論隨推薦材料一并報送。對于推薦過程中把關不嚴,不能認真履行推薦職責的高校,停止下一年度的推薦資格。
教育部同時鼓勵人才合理流動,鼓勵高校通過多種渠道從校外(海外)招聘長江學者。根據文件,各高校推薦的特聘教授人選中,直接從校外(海外)招聘及近三年回國的人選應不少于20%。鼓勵東部地區優秀人才到中西部及東北地區高校應聘,東部地區高校不得到中西部及東北地區高校招聘人選。
責任編輯:LI 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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