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專家:年收入12萬元加稅系誤讀
財稅專家:年收入12萬元加稅系誤讀
這兩天,一則消息在微信圈里刷爆:國家將對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高收入人群加征個稅,并稱未來個稅改革將“分三步走”,引發社會廣泛關注。10月24日,多位財稅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一說法是對政策文件的誤解誤讀,所謂個稅改革“三步走”也是空穴來風。
12萬元 不是高收入群體劃分標準
“信息的傳播者自作主張,將高收入者定義為年薪12萬以上,把‘稅收調節’變成了‘加稅’,這樣一來意思就全擰了。”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介紹,年收入12萬元并不是劃分高低收入人群的標準和界限,財稅部門也從來沒有出臺過高收入群體的認定標準。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表示,我國目前實行個人所得稅分類稅制。“實際上,年收入12萬元只是在稅收管理上,對自行申報納稅者的一個劃分,不是劃分高收入的標準。”劉尚希表示,有關媒體報道中所稱“年所得12萬元是高收入者”或“對年薪12萬元的納稅人要加稅”的說法,是沒有依據的推演和誤傳。
“在中低收入和高收入的劃分上,國際上及我國均沒有法律確定的標準,稅法上也從來沒有確定過高收入的標準。”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孫鋼解釋說,以目前的工薪所得個稅為例,適用30%以上稅率的年所得額為42萬以上,為2015年城鎮職工平均工資的6.8倍,適用45%以上稅率的,年所得在96萬元以上,為2015年城鎮職工平均工資的15.5倍。而美國適用最高39.6%稅率的個稅為年所得40萬美元以上,約為美國人均收入的9.3倍。
個稅改革 將通過立法穩步推進
在這則推演與誤讀的消息中,還提到了個稅改革將實行所謂“三步走”。每一步怎么走,都說得有鼻子有眼,這個靠譜嗎?
“這個純屬空穴來風。未來個稅改革的方向早已明確,是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通過稅制設計,合理調節社會收入分配,進一步平衡勞動所得與資本所得稅負水平,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征稅力度。”劉尚希表示,未來個稅改革肯定會分步實施,條件具備了成熟了,就往前推進一步。
孫鋼介紹,所謂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就是通過建立“基本扣除+專項扣除”機制,適當增加專項扣除,進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稅收負擔,比如在現行3500元起征點和三險一金扣除的基礎上,今年起我國已在31個城市試點商業健康保險扣除政策,下一步還將開展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未來根據社會配套條件和征管機制的完善程度,還可適當增加教育、房貸等專項附加扣除,從而根據不同個人和家庭間收入和支出的具體狀況,合理確定個稅征收范圍,建立更加公平的個稅調節體系。
縮小差距 跨躍中等收入陷阱
從國務院此次發布的《關于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來看,我國未來將進一步發揮個人所得稅在收入分配調節中的作用,通過稅收的二次分配縮小收入差距,為我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創造條件。
“培養中等收入階層,擴大社會消費能力,是個稅改革堅持的原則和方向,只有形成穩定龐大的中產階級,社會發展才更有活力,也更加穩定。”孫鋼說。
劉尚希表示,我國已進入中等收入水平國家,在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中要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其中之一就是避免收入差距過大,因此要著力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作用,按照“增低、擴中、調高”的原則,積極研究個人所得稅改革,盡可能通過國家二次分配,促進經濟增長和社會穩定。
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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