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住采購中“亂伸的權力之手”
管住采購中“亂伸的權力之手”
——福建省政府采購網上公開工作紀實(下)
■ 本報記者 范春榮
為什么要上線福建省政府采購網上公開系統?
在不久前召開的福建省政府采購網上公開信息系統動員部署會上,福建省財政廳林貽武副廳長開宗明義,2016年,全省政府采購規模達到了831.75億元,其中,省級政府采購31.55億元,近3年年均增速超過50%,快速增長的采購規模對于管理能力和規范運行均提出了更高要求。僅僅依靠傳統的工作方式方法,顯然已經不能適應推進政府采購改革與發展、促進廉政建設的要求。只有通過“制度+科技”的方式才能夠在政府采購管理中更好地落實中央“放管服”的治理理念,管住采購中“亂伸的權力之手”。
目標既然非常清楚,那么如何才能實現呢?福建政府采購人想法是:利用“制度+科技”的手段,充分體現改革創新和流程再造成果;整合利用現有的資源,絕不搞推倒重來的大拆大建,避免造成不并要的浪費。
四大功能實現流程再造
正如前文所介紹的,福建省政府采購網上公開系統圍繞政府采購網上公開試點工作確定的目標和任務進行研發,將已有的“部門政府采購網上公開系統”和“福建省政府采購電子化監管平臺”進行整合升級,統一部署在外網云平臺。新系統包括公共服務、業務交易、監督管理三個子平臺,具備電子交易、監督管理、信息公開、分析預警、協作共享等主要功能,用實現采購活動有記錄、有痕跡、可追溯、可跟蹤。“除了試點以外,為了使采購單位工作人員盡快熟悉系統功能和操作方式,自去年12月系統試運行開始,財政廳共組織了3期業務培訓,對省直部門及所屬單位的970余名工作人員進行了上機操作培訓,基本做到了采購單位全覆蓋。”福建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管辦公室主任蘭生告訴記者,用起來是系統產生效果的基礎,他們在這方面沒少想辦法、動腦子。
新系統實現了對福建政府采購流程的再造,其中四大功能真是可圈可點:一是實現業務在線流轉。采購人與采購監管部門、代理機構、供應商等主體之間的業務往來均可通過系統在線辦理,節約在途時間。對于計劃審核、結果確認、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設置時限監察節點,限時辦結。
二是建立違規情形自動預警機制。設置紅、黃、綠三種預警信號燈,加強對政府采購活動的實時監控,對招標文件排他性、歧視性條款和供應商圍標、串標情形進行自動排查,促進政府采購規范運行。
三是實現政府采購常用業務規則的自動識別和智能判斷,規范采購行為。通過固化流程和設置統一規則,通過引導式業務流程提示,實現智能化判斷,幫助采購人依法選擇采購組織形式和采購方式,降低采購人因政策不了解、業務不熟悉等原因違反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風險。
四是加強政府采購驗收監督管理。將采購需求處室人員和采購驗收人員在系統內按不同角色設置,驗收過程中要求有本單位采購需求處室以外的人員參與并出具驗收意見書,在線進行備案,強化驗收人員責任,避免供應商提供的商品“以次充好”。
“放管服”的管理升級
“放管服”對于廣大的政府采購干部來說,并不是新鮮事兒。放,不僅要使“權”能放得下來,還得確保放下去的“權”要能接得住、接得穩;管,該挑的擔子要挑起來,要做到“管”出實效,不能換湯不換藥;服,更是要服務到位,以敬民之心,開便利之門。這些要求,如何從一件件事情、一條條法規中體現出來?這是全體政府采購人需要面對的課題,福建政府采購正借此次新系統上線開始了破冰之旅——
放,放權于預算主管部門。在新系統,他們進一步強化省直預算主管部門在政府采購中的主體責任意識,從需求管理、履約驗收、強化內控等方面加強對本部門及所屬單位政府采購管理,規范采購行為。比如,自2017年起分三個年度,省直主管預算單位要對本部門及所屬單位政府采購活動進行自查,內部監督的項目比例從10%逐年遞增至30%。同時要按照系統預警處置機制的要求和程序,及時處理黃燈、紅燈預警,加強對預警原因的分析研判,舉一反三、追根溯源,確實存在問題的,應當要求責任單位按規定進行整改,加強內部管理,建立風險識別及預防機制,將問題消除在萌芽階段。另外,采購單位還可以通過系統使用應用,深入挖掘業務數據的內在價值,落實節能環保、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等政府采購政策功能,提升政府采購活動的組織管理水平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以及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活動中的權力運行。
管,管住采購中“亂伸的權力之手”。“2016年福建省級政府采購共包括幾百種商品類別,4000多個采購項目,僅依靠采購監管部門的人力較難實現全面覆蓋和實時監控。”蘭生說介紹說,他們在新系統內設立了一個違規情形自動預警機制,加強對政府采購活動的在線監管,建立排他性、歧視性條款篩查詞庫,包括77個關鍵詞條,通過系統對招標文件排他性、歧視性條款和供應商圍標、串標情形進行自動排查預警,預防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為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提供技術支撐。比如,建立了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動態管理機制,實現系統隨機抽取、自動語音通知、名單加密控制,管住了采購人指定或者變相指定專家的“權力之手”。
服,提供實用的采購工具。自政府采購制度實施以來,“質次價高”等問題就如噩夢一般縈繞著政府采購不去,為此,2015年全國政府采購工作會議上,財政部提出了“物有所值”的管理理念。那么,怎樣才算是“物有所值”呢?福建政府采購人借新系統的技術力量試圖來回答這一問題。據介紹,新系統建立了集中采購目錄內商品比質比價機制,由設區市級以上財政部門負責本級政府集中采購品目商品價格比對庫的建設,制定比質比價商品清單和規則。各采購人必須通過新系統將政府采購預算與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公布的比質比價商品中標或成交平均價格進行比對,采購預算超出平均價格規定幅度的,必須對采購預算編制進行調整或對其合理性進行說明。“福建政府采購人通過比質比價的方式來實踐‘物有所值’,而不是簡單的提要求、下文件,這種服務的態度與方式值得推薦。”一位業內專家如此評價福建的比價系統。
正如蘭生一開始所說,上系統不是為了給使用單位增加工作量,而是要通過推廣應用新系統促進政府采購操作更加規范,流程更加合理,風險防控更加到位,逐步形成依法合規、運轉高效、風險可控、問責嚴格的政府采購內部運轉和管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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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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