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14個法院試點跨域立案訴訟服務(wù)
最高法:14個法院試點跨域立案訴訟服務(wù)
本報泉州3月30日電 (記者徐雋)記者從30日在福建泉州召開的全國法院“跨域立案訴訟服務(wù)”試點工作培訓(xùn)會上獲悉:最高人民法院日前決定在全國推行跨域立案訴訟服務(wù)。按照“先行先試”的改革要求,結(jié)合各地訴訟服務(wù)工作實際,確定了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山東、福建、四川高院等7個高級人民法院和黑龍江大慶、廣東佛山、陜西安康、寧夏銀川、湖南常德、江西南昌、湖北恩施中院等7個中級人民法院,作為跨域立案訴訟服務(wù)試點法院。
泉州是最早開展跨域立案訴訟服務(wù)的地區(qū),從2015年1月開始,在整個泉州地區(qū),不論所訴案件具體由哪個法院或法庭管轄,當事人均可自愿選擇任一法院或法庭辦理訴訟事務(wù),由法院通過信息化系統(tǒng)將相關(guān)文書材料轉(zhuǎn)遞到有管轄權(quán)的法院。當事人不必再長途奔波立案,這為解決異地訴訟難、訴訟累的難題開出了一劑良方。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景漢朝指出,跨域立案訴訟服務(wù)如果能在全國法院普遍實施,對提高社會管理效益,提升國家治理水平,將是巨大的貢獻,集中體現(xiàn)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優(yōu)越性。
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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