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2020年底全面實現公交電動化
廣州:2020年底全面實現公交電動化
本報訊 記者張明柳報道 為推廣新能源車,從今年起,廣州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車將100%推廣使用純電動汽車,至2020年底廣州將全面實現公交電動化。
如上信息是記者從《廣州市新能源汽車發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下稱《方案》)中獲悉的。《方案》近日由廣州市發展改革委發布,并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方案》的推廣目標,到2018年底,廣州全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累計達10萬輛以上。其中,廣州將從2017年起,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車100%推廣使用純電動汽車,至2020年底全面實現公交電動化。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方面,廣州將鼓勵出租、共享汽車(分時租賃)、環衛、物流領域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同時,結合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加強公車采購前置審核管理,每年黨政機關和公共機構、企事業單位新增及更新的車輛,在滿足工作需求的前提下原則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
在鼓勵個人消費者使用方面,《方案》則計劃通過降低產品價格、提升續航里程、降低運維費用、完善充電網絡,鼓勵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2017-2018年全市約新增新能源私人用車(乘用車)5萬輛。到2020年全市私人領域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12萬輛。
在充電基礎設施的配套方面,《方案》也制定了相應的規劃。到2018年底,全市力爭各類充電樁(機)保有量達7萬個,基本滿足全市新能源汽車需求。到2020年,全市各類充電樁(機)保有量達10萬個。
為達到這一目標,《方案》中要求,廣州將制定充電設施建設管理辦法,放寬準入條件,鼓勵社會資本以獨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參與建設。同時,出臺既有住宅小區業主在固定車位自建充電樁申報流程,支持私人消費者建設自用充電樁,推動新建住宅停車位全部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充電設施接口,新建辦公樓、商場、酒店等公共建筑配件停車場和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充電設施接口條件的車位不低于30%。
同時,《方案》也明確,廣州將進一步完善、規范汽車租賃行業管理,鼓勵租賃領域優先采用新能源汽車。選擇南沙、番禺、黃埔等有條件的區開展新能源汽車共享試點工作,在條件允許的區域,在停車、充電、公務出行等方面予以支持,進一步完善公眾出行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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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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