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方便與規范如何實現統一
共享單車:方便與規范如何實現統一
■ 本報記者 張明柳
共享單車的“困境”
從初出茅廬獲點贊,到迅速擴張被吐槽,共享單車僅用了半年的時間。如今,共享單車亂停放導致的社會矛盾在不斷激化。近日,海淀法院就受理了首起因“共享單車亂停放”引發的民事訴訟,一停車場委托北京智享人生物業公司起訴了摩拜(北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訴訟中原告物業公司稱,近幾個月內的單車使用量陡然大增,每天上百輛單車不規則地停放,既不符合物業管理要求,又造成了諸多安全問題。原告曾多次就該問題向被告反映,均告無果,所以上訴到法院。顯然這并不是個例,更多被侵占的公共區域甚至沒有專門的負責人。有媒體評論認為,如果不對這一矛盾進行干預,今后類似案件會頻發,矛盾也會愈演愈烈。
比達咨詢(BDR)最新發布的數據顯示,目前共享單車行業已有25家以上品牌,且仍不斷有新玩家入局。前腳悟空共享單車剛倒閉,后腳又跟上來一家七彩單車。針對亂停放問題,各地也在紛紛出臺政策,交通運輸部之前也曾發布頂層設計的征求意見稿,要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要落實對車輛停放管理的責任,推廣運用電子圍欄等技術,綜合采取經濟懲罰、記入信用記錄等措施,有效規范用戶停車行為,及時清理違規停放、存在安全隱患、不能提供服務的車輛。
PPP能管住亂象嗎
公共自行車有很大一部分是采用了PPP模式中的特許經營,最近也不斷有將共享單車也納入其中的聲音發出。這些專家認為通過設立準入門檻提出更高的要求,加以一定的限制,進行特許經營,能解決目前共享單車面臨的亂停放難題。
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諸大建認為,許多公共服務都有三種提供方式,即政府提供、市場提供、公私合作PPP提供。類似地,公共自行車也可以有三種方式。共享騎行由兩部分組成,即共享單車與共享空間。兩者關系為互補性,即共享單車增長需要共享空間配套。要解決這個問題單靠企業或政府都不行,只有采取PPP的合作治理模式。中央財經大學公共管理中心主任溫來成認為,從目前實際的效果看,共享單車的經營模式可能比政府采購方式招募企業經營公共自行車的模式更好。但過度發展,確實會產生亂停亂放,影響城市秩序等問題。如考慮進一步規范共享單車,可能采用PPP模式中特許經營方式,更能促進這種公共服務模式的發展。
但是PPP也是雙刃劍,政府監管也有可能會失靈。大岳咨詢高級經理宋雅琴認為,特許經營社會回報率有限,會影響社會資本投資的積極性,進而影響共享單車發展的進程。就目前而言,將共享單車納入PPP模式,時機尚不成熟。應當讓“子彈再飛一會兒”,讓市場來進行優勝劣汰。
互相融合或成 未來發展趨勢
共享單車走向規范化,電子圍欄也罷、虛擬停車樁也罷,似乎都在向“有樁”靠攏。公共自行車也沒有止步不前,而在不斷向共享單車學習。兩者似有融合之勢。
為了應對新挑戰和政策要求,各大共享單車企業都加強了運維管理,有些則走的更大膽。已經掛牌新三板的金通科技近期就發布了“有樁版”共享單車,采用智能鎖,可通過“叮嗒出行”APP移動掃碼。采用亞米級技術實現電子驛站化管理,利用亞米級技術管理方案,來達到單車必須進入驛站定點停放的目的。同時首創性的采用了立體停車架,最大程度將空間利用提升。
公共自行車這段時間也沒閑著。今年2月,北京上線了“北京市公共自行車”手機APP;而且還接入了螞蟻金服的芝麻信用分,只要在600以上,就能免押金租車。在房山,更是出現了無樁的公共自行車。在杭州,公共自行車更是發揮了無限創意,未來三個月之內,八萬多輛公共自行車將安裝充電寶,使其變成電動單車,將自行車站點改為光伏電站。
那么問題來了。如果共享單車今后真的步入有樁時代,其便利性必將大打折扣,同現有的公共自行車又有何區別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共自行車負責人斷言,二者早晚會走向融合。業內人士看來,公共自行車并非一無是處,而是有自己特定的優勢。公共自行車已開展多年,從供應鏈的建立到線下運營維護等等方面,都有著豐富的經驗和數據支持,而這部分正好是共享單車所欠缺的。而且,據悉,相關合作已經在洽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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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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