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集采機構大考轉入現場考核階段
中央集采機構大考轉入現場考核階段
財政部國庫司巡視員婁洪對2015、2016年度中央集中和部門集中采購機構現場考核階段相關工作作出部署
本報訊 記者樂佳超報道 2015、2016年度中央集中和部門集中采購機構考核工作近日轉入現場考核階段。財政部日前召開工作布置會,部署現場考核階段工作。財政部國庫司巡視員婁洪要求被考核的集中采購機構高度重視、正確對待此項工作,考核小組相關人員要嚴守紀律。
據了解,此次納入被考核范圍的集中采購機構共7家,包括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中共中央直屬機關采購中心、全國人大機關采購中心等3家中央集中采購機構和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中心、國家稅務總局集中采購中心、海關總署物資裝備采購中心、公安部警用裝備采購中心等4家部門集中采購機構。考核自4月中旬開始,至7月底結束,將經歷自行考核、現場抽查考核、溝通匯總報告三個階段。目前,此次考核已完成自行考核階段工作和相關文件資料的書面審查工作,正式進入現場考核階段。在之前進行的自行考核階段,各被考核單位已對3583個項目認真開展自行考核,分析問題存在的主要原因并提出改進措施,取得了較好效果。在書面審查工作中,考核小組隨機抽查了140個項目,項目涵蓋了政府采購貨物、服務和工程等類別,包括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磋商、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等各種采購方式,審查采購文件2045本,編制工作底稿837份。為確保現場考核工作順利進行,財政部組織上述7家被考核的中央集中和部門集中采購機構負責人以及考核小組相關人員,召開此次現場考核工作布置會。
“開展集中采購機構考核工作,我們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為了落實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及政策制度,通過查缺補漏達到提高采購工作的質量和規范運行的目的。”在現場考核工作布置會上,婁洪首先明確了中央集中和部門集中采購機構考核工作的重要意義,并表示,按照規定,考核結束以后,財政部將公開考核結果并將考核有關情況在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媒體上公布,考核報告報送國務院。報告中不僅會列出被考核單位在執行政府采購政策規定方面存在的問題,也會對集中采購機構在落實考核整改建議、強化自身內控管理、不斷提升專業化業務能力和水平等方面的優秀經驗和做法進行介紹。因此,各被考核的集中采購機構要高度重視、正確對待考核工作,積極配合,及時開放電子化采購網絡系統后臺,并安排好工作聯系人員,提高考核工作效率。
此外,婁洪還特別嚴明考核小組的3項“軍紀軍規”。其中,一是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不得接受被考核單位安排的宴請、禮品、禮金及各種有價證券等,不得向被考核單位提出與考核工作無關的要求。二是嚴格按照考核通知的要求和標準開展工作,不得借考核干預被考核單位的正常工作。三是遵守保密工作紀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考核過程中獲取的信息。婁洪表示,中央集中采購機構應當主動加強對考核小組的監督,財政部專門制作了《廉潔自律情況反饋表》,被考核單位發現考核小組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借監督考核干預正常工作、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或濫用職權行為的,可及時向財政部提交書面反映材料。
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2015、2016年中央集中和部門集中采購機構考核工作的通知》,此次考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及其配套制度辦法,采取自行考核與現場抽查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自行考核由中央集中采購機構自行組織,形成自行考核報告。現場抽查考核由財政部組織考核小組,按照規定程序進行考核。
在考核內容上,此次考核將按照《2015、2016年度中央集中和部門集中采購機構考核標準》所列標準和分值,對2015、2016年度中央集中采購的基本執行情況逐項進行考核。重點核查政府采購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采購范圍、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的執行情況;采購文件檔案管理、合同管理及履約、采購工作質量和效率等基礎工作情況;前次考核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以及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和落實情況等。
據介紹,財政部自2010年起開展中央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考核,并在2011年的考核工作中,首次將中央部門集中采購機構納入中央集中采購機構年度考核范圍,增加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下設的3個部門集中采購機構為考核對象。2012年,財政部印發《對中央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考核暫行辦法的補充通知》,明確對中央集中采購機構實行定期考核,隔年進行一次。此次考核也是該通知出臺后財政部第三次對中央集中采購機構進行監督考核。近年來,這項考核工作對進一步完善集中采購監管和運行機制,推進和深化中央單位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起到了重要作用,財政部在考核報告中作出的考核結果和整改建議有效促進中央集中和部門集中采購機構提高采購工作質量與效率,規范采購行為,推進制度建設和業務創新,進一步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更好的較好地完成了中央單位集中采購工作。此外,在采購價格方面,通過監督檢查、督促整改以及其他一系列監管舉措,近年來中央集中采購機構在解決采購“價高”問題上有了長足進步。據悉,近期北京中電中采數據服務有限公司對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空調等11類產品的市場數據進行了統計分析和評估后指出,2016年11類通用類產品的政府采購平均價格同時低于實體市場和電商市場,中央國家機關采購中心的6類批量集中采購價格低于指數價格(以各市場數據計算的某類產品基準價格)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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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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