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招投標制度完善再提速
【招投標動態】
工程建設招投標制度完善再提速
本報訊 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財政部、發改委、工信部等18個部委制訂了《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重點任務分工方案》。方案分為七大部分、20項內容,旨在通過各部門協作,統籌推進建筑業改革發展工作。其中明確,盡快完善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制度,規范招投標行為。
方案要求完善招標投標制度,加快修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縮小并嚴格界定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范圍,放寬有關規模標準,防止工程建設項目實行招標“一刀切”。將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納入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誠信的原則,規范招標投標行為。進一步簡化招標投標程序,盡快實現招標投標交易全過程電子化,推行網上異地評標。對依法通過競爭性談判或單一來源方式確定供應商的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符合條件的應頒發施工許可證。
在工程建設組織模式方面,方案提出,完善工程總承包相關的招標投標、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制度。除以暫估價形式包含在工程總承包范圍內且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外,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直接發包總承包合同中涵蓋的其他專業業務。鼓勵投資咨詢、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等企業采取聯合經營、并購重組等方式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培育一批具有國際水平的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
此外,方案還要求優化建筑市場環境,建立統一開放的市場。打破區域市場準入壁壘,取消各地區、各行業在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規定外對建筑業企業設置的不合理準入條件;嚴禁擅自設立或變相設立審批、備案事項。加強承包履約管理。對采用常規通用技術標準的政府投資工程,在原則上實行最低價中標的同時,有效發揮履約擔保的作用,防止惡意低價中標,確保工程投資不超過預算。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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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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