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采購文件售價
如何確定采購文件售價
■ 周景超
采購實踐中,筆者時常聽到業內同行對采購文件售價標準的爭議。曾有供應商反映,相同的項目,今年的采購文件售價比去年貴了一倍;甚至還有人買到過售價幾千元的“天價”采購文件。如此昂貴的售價,讓不少中小微企業和自然人無奈地放棄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出現上述現象,原因何在?一是現行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對采購文件印制成本所包含的內容缺乏詳細表述,部分采購人認為,采購文件除了包括紙張、印刷費用外,還應包括邀請專家的論證費和標書編制人員的勞務費,以及采購文件的版權費等。二是定價的隨意性。不少人認為,采購文件售價不屬于政府指導價,采購人可以自主定價,即使售價貴一些也“無傷大雅”。三是可能出于某種利益的考慮,通過提高采購文件售價,隱形限制投標供應商的數量。
如何合理確定采購文件的售價?筆者結合現行法律法規和實際工作經驗談幾點看法。
首先,現階段,應按照《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第18號令,以下簡稱18號令)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確定采購文件的售價,即招標文件售價應當按照彌補招標文件印制成本費用的原則確定,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不得以招標采購金額作為確定招標文件售價的依據。而2017年10月1日起,則需按照修訂后的《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第87號令,以下簡稱87號令)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確定,即招標文件售價應當按照彌補制作,郵寄成本的原則確定,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不得以招標采購金額作為確定招標文件售價的依據為規定。
其次,對比87號令與18號令的規定可知,87號令將18號令中的“彌補招標文件印制成本費用”修改為“彌補制作、郵寄成本”,因此,采購文件的收取費用僅限彌補制作、郵寄成本費,并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降低交易成本,調動中小微企業和自然人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積極性。
具體而言,可考慮以下因素:
一是采購文件的制作和印刷成本。在采購文件售價確定前,應對項目所在地的物價水平、紙張價格、文件打印及制作、勞務費用等進行市場調查,根據調查情況進行價格測算,初步確定采購文件的成本。二是采購文件的發售方式,即現場領取和郵寄兩種。若郵寄,應考慮郵寄采購文件的成本,根據報名供應商的要求按快遞價或普遞價確定。三是采購文件的形態,即紙質文件或電子文件。紙質采購文件應按照以上標準確定;電子采購文件以數據、電文為載體,可直接引用既有模板,不存在印刷、郵寄等成本,應當免費下載。但需注意電子采購文件發送接收的數據、電子簽名必須符合要求。四是采購項目的特點。一般而言,技術、服務標準統一的項目,采購文件編制難度相對不大,可采用通用文本;而中央空調安裝、熱力管網建設等特定項目,采購文件制作較為復雜,除通用文本外,還應包括施工圖紙、編制技術保障或服務人員的組成方案等,可綜合考慮采購文件售價。
最后,為防范不必要的爭議和矛盾,可在采購公告中注明紙質自提采購文件的售價和郵寄采購文件的售價,電子采購文件免費,由供應商自行選擇。
(作者單位:河南省西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