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明確部門集采“游戲規則”
新疆明確部門集采“游戲規則”
新疆財政廳發文明確部門集中采購范圍、工作職責、采購程序以及監督檢查等內容,提高政府采購工作效率,發揮采購人的主體責任,推進放管結合
本報訊 新疆財政廳近日發出通知,進一步明確部門集中采購范圍、工作職責、采購程序以及監督檢查等內容,通過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的方式,加強部門集中采購管理。
根據通知,四大類項目從集中采購目錄調整為部門集中采購目錄的范圍,包括列入集中采購目錄范圍的采購預算金額低于1000萬元的各類工程類采購項目,列入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內采購預算金額低于30萬元的各類貨物、服務采購項目,列入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內采購預算金額低于150萬元的各類專用設備采購項目,質檢系統的專用設備采購項目。
針對部門集中采購工作職責,通知提出,自治區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采購辦”)負責出具部門集中采購回執,收集部門集中采購備案資料,對部門集中采購實施監督檢查,對違反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的行為進行處理。采購辦將加強對采購人的服務,從完善制度入手,構建規范透明、監督到位、嚴格問責的政府采購工作機制,切實為采購人做好服務。自治區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及所屬單位的部門集中采購項目進行初審、匯總、監督和督促落實。采購人對本單位部門集中采購的準確性和真實性,以及自行組織的部門集中采購項目承擔第一責任。要確保采購項目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制度組織實施,并按時報送備案資料。采購代理機構對采購人委托本機構的采購項目承擔組織實施責任,要確保采購項目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制度組織實施,并按時報送備案資料。
通知還進一步明確了部門集中采購的辦理程序、資料備案程序和付款程序。其中,在辦理程序方面,新疆財政廳規定,采購人應根據財政部門批復的部門預算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及時做好市場調研、需求整理、專家論證、內部審核等相關工作。采購人在報送部門集中采購審核表時應經主管部門同意后選擇采購活動組織形式:自行組織或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采購預算達到150萬元以上的采購項目,必須委托采購代理機構。申請自行組織采購的,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招標的能力和條件,有與采購項目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并應制定內部相關管理辦法。選擇采購代理機構的,需在新疆政府采購網發布委托采購代理機構公告并將確定的采購代理機構報采購辦,由于特殊情況直接確定采購代理機構的,應出具書面原因情況說明。在一個財政年度內,采購人將一個預算項目下同一品目或者類別的貨物、服務采取公開招標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購,累計資金數額超過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屬于化整為零規避公開招標,財政部門將依照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對采購人進行處理處罰。自治區區級現行政府采購貨物、服務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150萬元(含150萬元),工程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300萬元(含300萬元)。在資料備案程序方面,新疆財政廳要求,備案主體為采購人自行組織的采購項目,由采購人負責提供相關備案資料。采購代理機構組織的采購項目,除采購合同、項目驗收情況由采購人提供外,其余由采購代理機構負責提供相關備案資料。備案內容包括采購文件、采購公告、專家抽取、項目評審情況、合同簽訂、履約驗收6項。備案方式上,可采取發送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備案。在付款程序方面,新疆財政廳明確,屬于預算內直接支付指標的,提交合同電子版后,提交電子支付信息辦理付款手續。屬于授權支付指標和自籌資金的,提交合同電子版后,由采購人自行辦理付款手續。
新疆財政廳還強調,采購辦將加強對部門集中采購的監督檢查,并加強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處罰。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采取公開招標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購的;擅自提高采購標準的;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在招標采購過程中于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的;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不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的;拒絕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將按照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與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在采購過程中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在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中提供虛假情況的;開標前泄露標底的。將按照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不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制度要求履行部門集中采購程序、不按時報送備案資料的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將予以警告、通報,累犯或情節嚴重的,將暫停其政府采購業務,將有關問題線索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新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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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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