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公布2016年集采機構監督考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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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公布2016年集采機構監督考核結果
本報訊 廣西財政廳近日公布對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中心”)2016年監督考核結果。經考核,采購中心去年較好地完成了自治區本級單位集中采購工作任務,考核等次為優秀。
據了解,廣西財政廳近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考核管理實施辦法》(桂財采〔2006〕14號)的相關規定,依法對采購中心進行考核,考核重點開展了基礎工作考核、代理程序考核、服務質量和業績考核、執行法律遵守紀律情況考核、信息統計考核等內容,并抽取了10個代理項目進行了檢查。考核采取采購中心自查階段和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實地檢查相結合的考核方法。
考核結果顯示,2016年采購中心能認真貫徹執行政府采購有關法律制度規定,在推進制度建設和業務創新、規范采購行為、發揮政策功能、提高采購工作質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較好地完成了自治區本級單位集中采購工作任務。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集中采購機構監督考核管理實施辦法》(桂財采〔2006〕14號)第十九條“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優良、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總分達到90分及以上的為優秀”評分制度,經監督考核后綜合評價,2016年采購中心考核等次為優秀。
此外,廣西財政廳還指出,考核發現,在取得較好工作成效的同時,2016年采購中心在開展政府采購活動中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一是采購中心在自查編制采購文件中,存在采購文件編審方面的錯漏,編制的一份采購文件發現有項目聯系人、聯系電話信息錯誤,反映出了極個別工作人員存在工作不細心的問題。二是2016年供應商投訴在某個項目組織采購中采購中心工作人員未按采購文件開標要求,應驗證未驗證投標代理人的身份證件的問題經查證屬實,反映出極個別項目代理程序規范化制度執行不到位,管理存在疏漏的問題。
(桂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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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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