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采中心五年大步提升“四化”水平
國采中心五年大步提升“四化”水平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國采中心”)在國管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扎實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不斷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以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發揮政策功能為主線,堅持問題導向,優化采購服務,強化采購監管,推進管理創新。五年來共完成單獨委托采購項目5350個,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1554520次,網上競價144209次;采購額共計994.54億元,其中:貨物類505.77億元,服務類315.82億元、工程類172.95億元,分別占總采購額的50.85%、31.75%和17.4%,節約資金182.53億元,資金平均節約率15.35%。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采購標準化、專業化、電子化、精細化水平得到顯著提升。
采購業務全面加強
第一,不斷完善業務基礎建設。一是對國采中心現有的各項規章制度進行修訂和清理,構建了“兩大方面、九個類別”共計66項的制度框架體系,并在此基礎上,結合工作實際,不斷更新完善。二是推進采購文件范本庫建設。受財政部委托,完成全國政府采購計算機、筆記本和打印機三個品目招標文件范本工作;分類編制采購文件范本,編制完成通用貨物類、信息類貨物范本,綜合物業、保安、保潔類范本,工程競爭性談判文件范本等,并根據87號令的新要求,及時修改、調整、完善。三是逐步建立需求標準體系。以推進電子化招投標為契機,編制完成服務器、空調等品目的需求標準化體系,逐步將物業、保潔等品目納入編制范圍,提高了采購需求的合理性和采購效率,并為政府采購相應品目行業標準的制定提供依據。
第二,不斷優化采購組織方式。一是單獨委托項目歸口管理。成立采購四處專門辦理信息類產品單獨委托項目,并逐步移交全部貨物、服務類單獨項目。二是實現協議供貨與批量集中采購結果掛鉤、價格聯動,引入價格和數量浮動機制,豐富產品型號;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進行批量集中采購,有效縮短項目周期;推廣批量集中采購物流查詢系統,提升采購人體驗。三是完善網上競價采購,制定《網上競價管理辦法》,梳理更新競價品目,強化后期履約監管。四是探索電子商城模式,開通中央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實行電子賣場供應商招標入圍。五是創新定點采購執行方式,定點采購入圍與集采目錄發布保持良好銜接,延長服務周期,實行資格審查入圍,降低入圍門檻,縮減審批流程。六是有序推進工程采購。在北京市招標辦和市交易中心設置“國采工程”窗口,選派業務骨干駐場辦公,有效縮短采購周期,提升服務質量。
第三,保障重點項目順利實施。一是印發《關于加強重要項目組織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對大額、重點項目,明確項目負責人,實行集體研究決策、全程監控報告制度,保證重要項目論證充分、運轉有序、風險可控。二是統籌安排,確保各部門重要項目順利實施。十八大以來,完成國家發展改革委應對氣候變化系列援外項目、民政部中央救災物資采購、故宮博物院修繕改造、中央國家機關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國家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建設、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系列信息類貨物采購、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運動管理中心綜合訓練館工程系列項目等,有力保障了國家重要政策的實施,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應。其中,2017年哈薩克斯坦阿斯塔納世界博覽會中國館項目采用設計施工一體化招標方式,極大縮短了項目周期。
政策功能有效落實
第一,積極扶持中小微企業。全面清理保證金收取,取消所有項目投標保證金,工程定點取消履約保證金;減少投標企業資質證明核驗,供應商注冊實行“一表登記”“一碼辦理”、項目評審僅核驗“三證合一”營業執照等;嚴格落實價格扣除等扶持政策,單獨設置小微企業包入圍,加大小微企業扶持力度.
第二,認真落實政府采購節能、環保政策。嚴格執行節能、環保清單,對于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規定的強制采購品目,嚴格按照清單執行強制采購,對優先采購的節能產品和列入環保清單的產品,在項目評審中予以加分或價格優惠,落實優先采購。扶持綠色制版技術,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產品。要求通用耗材入圍廠家制定廢舊耗材的有效回收方案,將再生產品納入辦公用品定點產品目錄,家具采購中突出企業的環保原材料比拼等。
第三,繼續推進軟件正版化工作。2011年正版軟件采購網開通以來,通過該網采購辦公軟件13.66萬套,金額3.31億元,殺毒軟件55.38萬套,金額0.81億元,操作系統6.35萬套,金額0.94億元。累計實現軟件采購128.8萬套,金額17.31億元。中央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實現了軟件正版化,有力保障了國家信息安全,營造了創新、創業環境,推動了產業的健康發展,維護了中國在國際上尊重知識產權的國家形象。
第四,積極推進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政策落實。在采購文件范本編制和項目評審中,嵌入企業信用記錄查詢環節,對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等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積極發揮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采購工作在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中的作用,對失信企業形成協同監管、聯合懲戒的有效約束。
服務水平顯著提高
第一,信息化建設取得突破。一是辦公信息化水平得到升級,依托新辦公場所,建成獨立開標室、全封閉評標室、電子開評標室,實現實時監控。二是門戶網站和網上采購平臺不斷完善,用戶體驗不斷提升。中央政府采購網獲工信部“中國最具影響力政務網站”,正版軟件采購網獲“中國服務創新型政務網站”。三是開發建成電子化輔助招投標系統,單獨委托項目穩妥有序接入,實現從項目委托、編標、開標、評標全流程電子化,極大降低了供應商投標成本,采購效率顯著提高。
第二,業務培訓不斷完善。按照“突出重點、分類培訓,按需施教、注重實效”的原則,試行京內、京外業務培訓班,不斷提升培訓針對性、實效性。根據部門工程采購特點,組織“科教文衛體”系統工程業務專題培訓班,實現精準服務。針對下屬事業單位多、采購業務體量大的部門,選派干部進行有針對性地授課,提升各采購單位政府集中采購政策水平及業務能力。十八大以來,累計組織采購業務培訓班29期,各部門共受訓8000余人次。
第三,開辟“放管服”專欄。準確把握采購中心作為中央國家機關集采機構的定位特征,結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通知》精神,以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為依據,以采購服務為核心,著眼服務對象,梳理服務清單,發現問題,改進工作,簡化優化服務。在“中央政府采購網”開辟“放管服”專欄,內設服務清單、服務流程、辦事指南、公開招標評審流程、滿意度評價表等內容,為采購人、供應商提供更加清晰明了、便捷高效的優質服務。
監管機制逐步形成
對內,一是完成國采中心機構職能調整及業務流程規范工作。組建項目評審處,獨立開展開評標活動,將編制采購文件與開評標相分離,解決項目負責人“一竿子插到底”的問題。成立綜合監管處、新增采購四處,強化內部監督制衡機制,優化業務流程,明確前、后段權責,形成采購項目從受理到完成協調有序的工作機制。二是推行采購業務綜合監管月報、項目抽查、項目督辦、前后段定期反饋等工作,以全流程監管為目標,建立自檢自查自糾工作機制。三是成立中心紀委,專責監督黨風廉政建設,護航廉潔采購。
對外,一是強化對采購人監督制約。實行采購人項目委托承諾制,與財政、審計和資產管理部門建立聯動工作機制。召開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采購工作會議和組織各單位政府采購負責人培訓班,強調采購人主體責任。開展工程采購項目履約業務巡察工作,促進采購人及時發現項目風險。二是完善供應商履約管理。研究制定配套履約管理辦法,著手建設供應商履約評價管理系統,對虛假投標、不按合同履約的供應商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三是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專家管理。結合《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修訂工作,做好專家履職記錄和評價工作;嚴格專家抽取和使用管理,強化對評審專家行為的有效監督和制約。
(鞠業強 程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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