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資源循環利用基地 垃圾處置變“鄰避”為“鄰利”
建資源循環利用基地 垃圾處置變“鄰避”為“鄰利”
積極推行PPP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收集,搭建基于物聯網、GPS等信息技術的城市廢棄物收集、儲運、處置信息平臺
本報訊 近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住建部聯合發布了《關于推進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加快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促進垃圾分類和資源循環利用,推動新型城市發展。
《意見》指出,資源循環利用基地是破解垃圾處置“鄰避效應”的主要途徑之一。資源循環利用基地通過與城市規劃相結合,實現科學選址,妥善處理與居住區的分布關系,合理設計處置規模,為城市發展提供有效保障;通過園區物質流管理、設備實時監管、信息公開透明的方式建設運營,改善垃圾處置設施環境,獲得周邊居民認可,變“鄰避”為“鄰利”。
《意見》特別指出,積極推行PPP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引進專業化的投資主體和運營服務商,推動建立各運營主體利益共享機制,分類保障投資運營收益,實現基地的高效、持續運營。充分發揮龍頭企業的帶動作用,通過兼并重組等市場化模式,連通上游回收網絡、中游轉運分揀網絡、下游資源化利用設施,完善城市廢棄物回收及資源化利用產業鏈延伸與耦合。支持商業模式創新,鼓勵政府、企業聯合管理與經營模式。建設資源循環利用基地需要政府、企業和居民共同參與。要因地制宜建立新型、適用性強的基地管理體系,鼓勵政府和社會資本建立混合所有制企業,參與基地建設和運管。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用于基地重點項目建設。對符合規劃的基地,要比照城鎮基礎設施項目落實用地政策。完善垃圾處理收費政策,提高收繳率。
《意見》明確優先推進道路、管網等基礎設施及水電供應、污染防治等公共服務設施的共建共享。各項目運行產生的廢氣、廢水及固體廢物,要努力做到集中收集、科學處理、循環利用,嚴防“二次污染”,著力發揮項目間的協同效應。
《意見》要求城市環衛部門、發展改革部門應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收集,按照“分類收集、規范運輸、集中處置”的原則,合理布局生活垃圾收集設施,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規范儲存和運輸。積極推進生活垃圾、再生資源、危險廢物回收網絡和設施整合,實現有效銜接,提高廢棄物回收效率和水平,為基地內各項目良好運行提供保障。基地建設要與城市環衛信息化系統做好銜接,搭建基于物聯網、GPS等信息技術的城市廢棄物收集、儲運、處置信息平臺,打造集物流管理、廢物流監控、生產現場監控、污染排放在線監測于一體的物流系統、信息與控制系統、綜合服務系統和綜合管理系統,實現監督管理的信息化、可視化,提高監督管理效率和水平。
《意見》提出,到2020年,在全國范圍內布局建設50個左右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基地服務區域的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提高30%以上,探索形成一批與城市綠色發展相適應的廢棄物處理模式,切實為城市綠色循環發展提供保障。
此外,《意見》要求各省級循環經濟綜合管理部門、財政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強化統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地區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的推進工作方案,確定建設目標、重點任務和推進措施,并推動、指導具備條件的城市制定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實施方案,努力打造一批城市可以依靠、居民可以信賴的廢棄物安全高效處置的功能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統籌協調和示范引導,加大支持力度,推動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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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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