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霖:天津模式的核心是什么
近期,“標準化建設走進天津”系列報道引起了業內人士的廣泛關注,一些讀者的反饋信息中對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的工作給予了很高的評價。在為采購中心工作叫好的同時,筆者認為,天津市政府采購工作能演奏出科學、和諧之曲,政府采購操作執行機構兢兢業業、不斷創新固然非常重要,而更重要的是政府采購監管部門的科學管理和良好的大環境。
與許多地區不同,天津市是先有政府采購中心,后有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該市政府采購辦公室是依據《政府采購法》管采分離的要求而成立的。一直以來,和諧是天津市政府采購工作的一大特點,而科學發展則是其工作的主旋律。能達到這個高度,除了監管部門和執行部門先天上是“同根生”之外,后天上大家對事業的共同追求以及相互支持和配合也是非常重要的。
當一些地區集中采購機構在為“口糧”考慮時,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的工作已經屢有創新,在工作理念等方面,走在了全國的前列。該中心負責人告訴筆者,能有這樣的成績,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只要對政府采購工作有推動作用的創新,政府采購辦公室都會理解并全力支持其落到實處;二是該市政府采購辦公室始終堅持集中采購機構的主渠道作用,不斷擴大集中采購目錄。
筆者了解到,近年來,天津市政府采購辦公室在管理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先后出臺了《關于加強天津市政府采購當事人在評審現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加強天津市政府采購采購人行為規范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和《關于加強天津市政府采購供應商誠信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等辦法從各方面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引導產業發展和政府采購工作發展方向。截至目前,天津市政府采購網的地方政策一欄已有132條相關制度。這套嚴密的管理體系,為天津市政府采購機構的創新協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此外,在一些省市集中采購目錄出現“瘦身”的情況下,天津市的集中采購目錄卻每年都有新項目被納入,牢牢鞏固了集中采購機構政府采購主渠道的作用。
那么,天津模式的核心是什么?筆者認為,它的核心應是最大限度地公開,即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和執行部門上下聯動、齊心打造全透明的采購交易平臺,在制度下全心全意服務好采購人,樹立政府采購好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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