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疫苗將實行省級集中采購全過程可追溯
山東疫苗將實行省級集中采購全過程可追溯
本報訊 記者昝妍報道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其中規定,今后,山東省第一類疫苗和第二類疫苗均實行省級集中采購,并要實現全過程可追溯。
為了讓疫苗在陽光下“出生”,《實施意見》提出,山東省將按照公開透明、競爭擇優、公平交易的原則實行省級集中采購。第一類疫苗由山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制訂使用計劃,經山東省衛計委和山東省財政廳備案后,通過山東省政府采購中心進行集中采購。
第二類疫苗通過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施陽光掛網、縣級帶量采購。第二類疫苗省級集中采購目錄將由山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根據國家有關要求和山東省預防、控制傳染病需要組織制定。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同有關單位組織對第二類疫苗生產企業資質材料進行審核,并對審核結果進行公示。
“集中采購”僅僅是監管部門對疫苗管理的第一步。疫苗如何在陽光下“成長”,山東省政府采購中心負責人表示,疫苗流通過程的規范直接關系著疫苗質量和安全。為了能進一步消除大家對疫苗安全性的顧慮,《實施意見》對疫苗冷鏈儲備、運輸配送等階段也做了相關要求。
首先在購進與接受疫苗階段,《實施意見》要求,疫苗生產企業在銷售疫苗時,提供由藥品檢驗機構簽發的生物制品每批檢驗合格或者審核批準證明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印章;銷售進口疫苗,應當提供進口藥品通關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印章。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預防接種單位在購進、接收疫苗時,應當向疫苗生產企業索取上述證明文件,并參照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保存10年備查。
其次在疫苗配送管理階段,《實施意見》明確疫苗生產與配送的企業、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預防接種單位要嚴格規范疫苗儲存與運輸,切實加強疫苗冷鏈全程管理。同時《實施意見》指出,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預防接種單位不得購進不能提供溫度監測記錄或溫度控制不符合要求的疫苗。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也會對配送企業實行備案管理,將備案信息通過政務網站公開且會同省衛生計生委對疫苗生產、配送企業的疫苗供應、配送情況進行評估,并將評估結果納入疫苗招標采購的重要參考指標。
《實施意見》還規定,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會同衛生計生部門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建立完善疫苗全程追溯系統。疫苗生產企業、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預防接種單位要建立疫苗追溯體系, 充分運用信息化技術,全面、完整、真實記錄疫苗銷售、儲存、運輸和使用信息,努力實現對疫苗最小包裝單位從生產和使用的全過程監管。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