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美國產品法》毒害了美國?
趙家旺
購買國貨“有毒”論
在日前舉行的世界貿易組織《政府采購協定》研討會上,當被問及如何評價《購買美國產品法》時,來自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的SchoonerSteven教授語出驚人:購買國貨“有毒”,它拖了美國經濟的后腿。
Schooner教授援引美國汽車產業的發展歷史舉證說:自1933年《購買美國產品法》實施后,由于長期的國內市場保護、缺乏國際競爭、創新動力不強等導致美國汽車產業逐漸衰落,在上世紀中葉以后曾一度淪為世界的“二等公民”。但從70年代末以來,隨著區域自由化和全球一體化的興起,美國政府加入了WTO《政府采購協議》(GPA),同其他國家和地區對等開放政府采購市場,由此增加了美國汽車品牌與其他國家汽車品牌品的競爭,美國汽車產業重新煥發了生機,又逐漸回歸到世界一流陣營。
盡管Schooner教授的觀點聽起來證據確鑿,但對于這種觀點部分國內專家表現出了“嗤之以鼻”的態度。
“導致美國汽車產業沉浮的原因有多種,單純歸咎一部法律,顯然不夠有說服力。而且,如果真如他所言,是這部法律拖了美國經濟的后腿,那么我們不妨思考一個問題:美國政府為什么不僅不撤銷它,反而將類似的法律法規用到了極致?”中央財經大學某教授認為,在各種場合發表過購買國貨“有毒”論的國外專家并不少見,這種觀點雖然聽起來新穎、有獨見,但很難在事實上站得住腳。
讓事實說話
事實上,在購買國貨問題上,國內的專家學者的有關研究和評述也大多得出了與Schooner教授截然相反的結論:以《購買美國產品法》為代表的購買國貨相關法案條款奠定了美國購買國貨制度的基礎,不僅沒有拖美國經濟的后腿,反而屢屢成為美國經濟身陷困境時的救命稻草,而且成為了美國與他國進行貿易談判、撬開他國政府采購市場、推動美國產業進軍國際市場的重要籌碼之一。總結來看,支撐這種結論的證據主要有以下幾個層面:
首先,從本國經濟貢獻率層面來看,購買美國國貨條款兼具經濟“平穩器”和“強心劑”的功效。
《購買美國產品法》誕生于美國經濟大蕭條時期,該法案的實施為消除國內經濟動蕩、失業率激增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成為促進美國經濟復興的一支強心劑。經濟危機消除后,該法案并未取消,反而在利益集團的推動下不斷強化,也使購買國貨從最初的臨時應急措施演變為美國政府采購制度的基本原則之一。該法案于1954年、1962年和1988年經過幾次修訂,至今已經實施了近70年。除此之外,“二戰”時期美國還實施了《貝瑞修正案》,要求美國國防部在采購食品、紡織品以及特殊金屬時,必須給予本國產品優先考慮。購買國貨條款的實施,取得了顯著的成效。根據2008年的一份調查報告,美國聯邦政府在高速公路方面的投資,每10億美元就能夠為美國民眾解決3.5萬名就業機會。而在高速公路建設方面所需要的鋼鐵、建材、水泥、電纜、勘察、設計、規劃、挖掘、爆破、施工、安裝等各個行業的產品或服務的供應商,主要來自美國境內。
近年來,美國經濟一直萎靡不振,為刺激經濟的復蘇,美國政府在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再次打出了購買國貨牌——《2009年美國復興與再投資法案》(簡稱《復蘇法案》)第1640條明文提出:“在不違背對國際協定的承諾的前提下,由本法案出資的公共工程項目必須使用美國生產的鋼鐵和其他制成品。國土安全部所使用的服裝和任何紡織品也都必須購買美國貨……”被美國專家學者批評為“有毒”的條款,再一次成為美國擺脫經濟困境的救命稻草。
其次,從世界經濟貿易的價值層面來看,《購買美國產品法》為美國撬開他國政府采購市場贏得了寬廣的回旋空間。
為了解決加入GPA和其他自由貿易協定與《購買美國產品法》的沖突,落實GPA以及自由貿易協定的國民待遇原則,美國國會于1979年通過了《貿易協定法》,目的是對來自GPA成員方和與美國簽署其他政府采購條約的當事方給予《購買美國產品法》的豁免。但此后,這一法案也成為了美國鼓勵其他非GPA成員方、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加入GPA的“誘餌”——美國的政府采購市場很大,但只有加入GPA、開放政府采購市場才能享受到美國給予的國民待遇。
即使是GPA成員方,如果政府采購市場開放的程度不夠,要想分到美國政府采購市場的一杯羹,也需要用進一步擴大對美國的市場開放范圍來交換。最為典型的例子是2010年初誕生的《加美政府采購協議》。《復蘇法案》頒布后,加拿大擔心由于加美之間在次級聯邦層面上缺少國際義務約束而帶來的潛在負面影響以及《復蘇法案》中涉及的實際基建開支量從聯邦政府被轉移給州和地方一級政府。經過反復討價還價,雙方最終達成協議:加拿大根據本國在GPA項下所承擔的義務,將確保美國供應商現在能進入加拿大努納武特地區外的所有省份和地區政府的采購市場;相應地,根據美國的GPA承諾,加拿大供應商也可以進入美國次級聯邦政府的采購市場;美國向加拿大開放了《復蘇法案》中“購買美國貨條款”規定的7個項目,作為交換,加拿大暫時承諾,美國供應商也可以競標加拿大部分不在GPA項下的省級和地方的許多建筑項目。
美國購買國貨法律法規所釋放出的巨大能量,還讓國內有關專家學者看到了購買國貨的更大價值。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何紅鋒在《中美政府采購中的購買國貨制度比較研究》一文中提出:購買國貨不僅符合政府采購制度的公益性,還有利于推動民族工業的發展,保護國家經濟安全、信息安全和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
“有毒”論的背后
既然購買國貨法案在國內得到了一致的肯定和贊譽,那為什么會有美國學者會提出完全不同的購買國貨“有毒”論。
“國外的一些研究學者常常標榜學術獨立,以政府、政策的批評者身份出現,但在很多國際場合實際上是在和政府唱‘雙簧’,有時甚至不排除是別有用心。”中央財經大學某教授認為,“說‘這個不好,那個有毒’,其實意在給別人灌輸一種理念或發出一種警告:你最好不要有,否則會有不好的結果。但我們至少應該清醒地看到兩個事實:一是說它‘有毒’的卻是抱著它不放的;二是說它有‘副作用’恰恰被實踐證明有不可估量的正作用。”
責任編輯: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