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廢止9件政采相關規范性文件
【業內動態】
河南廢止9件政采相關規范性文件
本報訊 河南省財政廳近日印發通知,正式廢止規范性文件9件,其中涉及限制競爭的規范性文件1件。
據了解,河南省財政廳根據《河南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69號)和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法制辦、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18年河南省清理現行排除限制競爭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發改價檢〔2018〕178號)要求,對1995年1月1日—2018年3月30日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過清理,廢止規范性文件9件,其中涉及限制競爭的規范性文件1件。
根據此次公布的《河南省財政廳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廢止的9個文件包括:《河南省財政廳關于規范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執業行為的通知》(豫財辦購〔2005〕15號)、《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管理的通知》(豫財辦購〔2007〕16號)、《河南省財政廳廳關關于印發<河南省政府采購專家庫操作規程>的通知》(豫財辦購〔2007〕17號)、《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操作執行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豫財辦購〔2007〕20號)、《河南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商務廳省監察廳省審計廳省預防腐敗局關于印發<落實政府采購政策促進企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豫財購〔2012〕9號)、《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考核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購〔2012〕20號)、《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對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實行審核前公示相關問題的通知》(豫財購〔2013〕13號)、《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的通知》(豫財購〔2016〕12號)、《河南省財政廳關于省級部分政府采購品目實行網上商城采購的通知》(豫財購〔2016〕13號)。
(豫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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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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