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開展政府采購業務培訓活動
【業內動態】
天津開展政府采購業務培訓活動
本報訊 記者高榮月報道 為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采購效率和質量,天津市財政局近日開展了政府采購業務培訓活動,培訓內容包括宣講《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以下簡稱“94號令”)修訂內容及重點條款、解讀2018年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介紹地方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系統實務操作及有關報送要求、介紹政府采購管理系統新增功能。
天津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處(以下簡稱“采購處”)相關負責人首先講解了94號令修訂的投訴部分,包括原則要求、投訴提出、投訴處理、送達、公告、歸檔、法律責任、期間計算等內容。政府采購應當按照依法依規、誠實信用、權責對等、公平公正、簡便高效等原則進行。就投訴提出方面,該負責人從投訴主體、投訴內容、投訴條件、投訴形式、投訴時限等方面進行說明,特別對“潛在供應商”、投訴形式、投訴時限作出規范性明確。投訴處理部分主要包括接收、審查、調查核實、作出處理決定等內容,負責人再次強調投訴由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負責接收,解決了以往接收投訴的部門不明確難題。在法律責任方面,該負責人按投訴人和財政部門兩個主體的法律責任進行對比和說明。
采購處有關工作人員還對天津市電子化政府采購平臺作出演示,明確了“政府購買服務”和“政府采購”的區別,指出政府購買服務主體范圍小于政府采購的主體范圍,政府購買服務有普適性目錄和專門化目錄,政府購買服務必須依照政府購買服務預算執行等要求。接著,該工作人員介紹了天津市電子化政府采購統一平臺新添功能,特別強調只有符合法定要求的特殊情況下才需要采用“終止”功能,并說明了在系統操作中出現未發布信息公告和已經發布信息公告等情況時應該執行的相關操作。最后,該工作人員對天津市2018年集采目錄和限額標準以圖像形式進行分析。
最后,培訓就編報程序作了規范性說明,培訓負責人從編報依據和系統、報表結構與指標釋義、編報流程和操作演示、統計分析和考核評比、常見問題及有關要求五大方面談起。編報時限分為季度報表和年度報表兩種,季度報表是每個季度結束過后通過網絡報送電子數據;年度報表則是以電子報表、紙質報表(加蓋公章)和分析報告的方式進行報送。編報系統主要通過中國政府采購網進行。培訓中,該負責人還強調了采購人和監管部門在分別填報報表時應當注意細節和容易出現錯誤的環節。
記者從現場了解到,此次政府采購業務培訓共持續三天,分別對監管部門、預算單位和采購代理機構三大主體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