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分兒背后的“根兒”
◎本報記者 田冬梅
“通過考核發現,我省政府集中采購工作經過10年的探索、實踐,得到了較大發展,取得的成績也值得肯定。”浙江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談起日前公布的全省89家集中采購機構2009年度工作考核情況表示,這是《政府采購法》實施以來該省對政府集中采購機構進行的首次全面考核,也是該省在政府采購改革關鍵時期的一次考核。
“本次集中采購機構考核的重點和立足點是建立健全有利于集中采購機構發展的管理體制和機制,不斷完善對集中采購工作的長效管理監督制度。”該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一再強調,分數只是考核結果的一種表現形式,借助這種形式對實際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全面了解才是目的。
考核方式:分級與交叉并行
“考核采取分級負責、下考一級、地區交叉的辦法,由省、市兩級財政部門會同同級監察、審計等監督部門,以及有關政府采購督察員、中介代理機構代表等人員共同組成聯合考核組,分別對下一級政府集中采購機構進行交叉考核。”按照《浙江省2009年度政府集中采購機構考核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工作思路,該省2009年度政府集中采購機構考核工作分為動員部署、單位自查、現場考核、反饋整改和總結表彰5個階段,對各級政府集中采購機構的機構建設、制度建設、業務建設、隊伍建設、社會評價等方面進行全方位考核。
“通過各市交叉互考,可以確保考核結果的客觀、公正。”該負責人表示,為了確保考核結果的真實與準確,省財政廳還在交叉考核的基礎上進行重點抽查復核。
“省市兩級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共組建了20個考核小組,對全省89家集中采購機構(其中省級1家、市級11家、縣級77家)進行了考核,并按照得分高低分市級以上和縣級兩個序列排序。”根據日前公布的《關于2009年度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購機構考核情況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12家市級以上政府集中采購機構,總分最高為93.53分,最低為84.15分,平均得分為89.24分;77家縣級(含義烏市,下同)政府集中采購機構,總分最高為91.95分,最低為62.24分,平均得分81.08分。
集采主體地位已確立
“2009年,全省政府集中采購規模達到265億元,涵蓋貨物、工程、服務3大類30多個品目,采購金額占全省政府采購規模的55%,占財政一般預算支出的10%,集中采購在政府采購中的主體地位確立。”《通報》顯示,超過10億元的地市達到6個,其中寧波市采購規模達121億元,杭州市達94億元。同時,嘉興、紹興、寧波等地還嘗試把建設工程或市政公用設施、醫療耗材、綠化工程、印刷、送戲送影下鄉等項目納入集中采購管理,對于政府采購擴面增量進行了有益的嘗試。
“通過此次考核發現,集中采購機構在辦公場地、設施環境、從業人員的素質以及集中采購機構的內部管理制度等方面都得到了很大改善。”《通報》指出,大多數集中采購機構都設有相對獨立的服務臺、開標室、評標區、詢標室等場所,并與辦公區域相隔離。舟山、溫州、臺州等地通過組織開展工作人員業務比武、定期培訓、交流取經等方式,加強人員隊伍建設,不斷提高采購人員的業務素質。此外,對于自2004年省委、省政府提出建立公共資源交易(招投標)統一平臺以來,為政府集中采購機構發展帶來的成績,《通報》也予以肯定。
此次考核對于各地在長期的實踐中,積累的政府集中采購方面的創新性做法和經驗也給予支持。如湖州、北侖等地主動聯系采購人,事先編制相關產品或項目的格式化技術標準,制訂規范化的內部操作流程,幫助和方便采購人確定采購需求,盡可能減少政府采購的人為因素;金華等地在開標前對專家進行利害關系提示,實行專家書面承諾制度,盡可能保證評審的客觀、公正;衢州等地建立了市場價格調查制度,每個項目接受委托前,由采購人對3家以上供應商進行價格調查,并提供書面的市場價格數據。
正視問題是關鍵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通報》也并未回避問題。“通過考核發現,我省政府集中采購工作在地區之間發展尚不平衡,市縣之間工作差異較大。”《通報》將問題具體細化為4個方面:一是個別地方管理體制尚未理順,政府集中采購機構的代理主體資格不明,部分地區存在將集中采購項目轉委托給社會中介代理機構的現象,沒有依法履行集中采購機構職責;二是由于工程沒有納入政府采購范圍,集中采購規模仍然偏小。全省近1/3地方集中采購機構的采購合同總額占當地財政支出的比重還不到5%,大大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和省政府提出的要求;三是一些地方集中采購機構的性質定位不明、人員力量不足、隊伍不穩;四是部分集中采購機構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尚未建立完善,采購全過程由一人操作完成;一些集中采購機構工作程序過于簡化或隨意,采購程序有待規范。
針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通報》指出,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積極加以整改落實,并于9月底前將整改意見報同級財政、審計、監察部門,同時抄送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監察廳。省財政廳、監察廳、審計廳3部門也將適時組織回頭看,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今后,浙江省集中采購機構考核工作將每兩年舉行一次。
責任編輯: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