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發布政采投訴處理流程
江蘇發布政采投訴處理流程
《政府采購投訴處理流程》包括9部分內容,還以圖表形式直觀反映了監管部門投訴處理工作規定
本報訊 近日,江蘇省財政廳結合該省政府采購投訴案件處理做法,經征求有關代理機構和法律專家意見,制定了《政府采購投訴處理流程》。
據了解,近年來,政府采購投訴案件多發,對江蘇省各級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投訴案件處理風險防范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流程》的出臺,旨在貫徹實施《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規定,規范政府采購投訴處理行為,有效規避投訴處理法律風險,維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權益。
《流程》包括投訴登記投訴收件簽收單及相關證據目錄、投訴管轄審查、投訴書審查要點、投訴書允許補充修改的情形、不予受理的情形、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與相關供應商需提供證據目錄、書面審查及暫停采購活動、投訴處理決定要點、結束歸檔9部分內容。同時,每部分內容都列出依據的法律法規出處。如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投訴人不是參加投訴項目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合法取得采購文件的潛在供應商對采購文件投訴的除外);被投訴人為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之外的供應商;所有投訴事項未經過質疑(基于質疑答復內容提出的投訴事項除外);所有投訴事項超過投訴有效期;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送達之外方式提出的投訴;對認定為無效投訴,不予受理,應及時書面告知投訴人不予受理的理由。而此部分內容依據來自《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十九條、二十條、二十一條第二款、二十五條;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
《流程》中以圖表的形式,直觀清晰地反映了財政監管部門投訴處理工作的內容,對程序要求、關鍵節點、時限要求,并從投訴登記材料、投訴管轄審查、投訴處理決定要點等九個方面進行詳細說明,并注明了操作的法律依據。
《流程》創新了政府采購處理規范化做法,為江蘇省各級財政部門處理政府采購投訴提供了有效指引,有力推動了投訴處理法治化進程。
(岳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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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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