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政府采購主體責任更“分明”
讓政府采購主體責任更“分明”
■ 溫朝文
政府采購主體都包括誰?各采購主體應履行哪些職責?清晰的主體責任方能帶來陽光高效的采購。對此,筆者對政府采購中的各方當事人及其應履行的職責進行了歸納。
采購人
根據政府采購工作職責,采購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承擔主體責任包括:制定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做好內部歸口管理和所屬單位管理,明確內部工作機制和工作規程,建立有利于實現物有所值目標的采購保障機制;根據采購需求、集中采購目錄等科學合理地編制年度采購預算、合理選擇采購方式,制定采購實施計劃,按照采購實施計劃組織采購活動,自覺落實節能環保、支持創新、支持中小企業等政策功能;嚴格落實政府采購信息在指定媒體進行公開;及時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按照政府采購合同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妥善保管政府采購文件并將資料及時歸檔。
財政部門
財政部門為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法定部門,應根據政府采購的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對政府采購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制定監管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在法律法規框架內制定本地區政府采購相關配套措;對政府采購信息公告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對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的信息進行公告,對政府采購信息資料進行統計、分析和上報;審核、批復政府采購預算,受理采購人政府采購實施計劃備案,督促采購人按政府采購實施計劃組織采購活動;對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負責組建和管理,并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依法處理相關當事人的投訴、檢舉工作,并對違反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理。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具體特性,自行選擇符合該項目特性,有執業能力強、專業化服務水平高、信用記錄好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代理辦理采購事宜,并簽訂委托代理協議,依法確定委托代理的事項,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受委托的代理機構應當在委托范圍內代理相關事宜,不得超權、越權,尤其不得弄虛作假、胡作非為;采購人和評審專家根據代理機構的職責履行情況進行信用評價;對代理機構在委托代理事宜當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評審專家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從省級以上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和對技術復雜、專業性強的采購項目采取自行選定相應專業領域的兩種方式。評審專家應當嚴格遵守評審工作紀律,按照客觀、公正、審慎的原則,根據采購文件規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進行獨立評審;評審專家應主動落實回避制度,不得泄露評審文件、評審情況和在評審過程中獲悉的商業秘密;對采購文件進行評價與比較并做出書面報告,對自己的評審意見承擔法律責任;配合答復供應商的詢問、質疑和投訴等事項;發現內容違反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或者采購文件存在歧義、重大缺陷或發現供應商具有行賄、提供虛假材料或者串通等違法違規情形的,評審專家應當停止評審并出具書面說明情況,及時上報相關部門。
供應商
符合條件的供應商,根據采購文件的要約,制作投標(響應)文件;參加采購活動中,不得有圍標串標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與采購人簽定政府采購合同,并按政府采購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對履約過程存在爭議的,按《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解決。
(作者單位:江西省石城縣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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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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