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集采目錄“改版”
上海集采目錄“改版”
單獨設置實行電子集市競價采購和直購的協議定點項目目錄,貨物和服務類的采購限額標準提升至50萬元,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調整為400萬元
本報訊 上海市財政局近日公布《上海市2019-2020年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簡稱“新目錄”),新目錄較往年有較大改版和調整,單獨設置了電子集市競價采購項目目錄,貨物和服務類的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也大幅上調,還對創新產品的扶持政策作了明確。
新目錄中的集中采購目錄分為兩部分,一是由集中采購機構組織協議采購或定點采購的項目,這些項目預算金額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采購人應通過上海政府采購網電子集市實施采購;預算金額在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的,采購人仍應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依法組織公開招標。其中具體包括: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噴墨打印機、激光打印機、針式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空調機、恒溫、恒濕精密空調、電梯、乘用車、客車、復印紙、防病毒軟件、操作系統、辦公軟件、司法及行政執法部門制服(不包括標志類配件)等23項貨物類項目,車輛保險服務、車輛加油服務、車輛維修服務、審計服務、預算績效管理服務、印刷服務、會計服務、資產評估服務、物業管理服務等9項服務類項目。貨物類項目中有15項為協議采購,實行電子集市競價采購,8項為定點采購,實行電子集市直購,服務類項目均為定點采購,實行電子集市直購。其中,“物業管理服務”包括對辦公場所和其他公用場所的保潔、綠化養護等,不包括專業化的保安等安全防范服務。二是應委托集中采購機構組織采購的項目,包括計算機軟件、小型機、鍋爐、醫療器械設備、其他制冷空調設備、數碼印刷機、家具用具等7項貨物類項目,體育服務、會議和展覽服務、金融服務、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公路管理與養護、信息技術服務、公共設施管理服務、社會救濟服務等8項服務類項目。
在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方面,新目錄規定,該市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為:貨物類項目50萬元,服務類項目50萬元,工程類項目1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類項目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400萬元。這些標準較前一期目錄均有較大幅度的提升,此前該市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為貨物和服務項目20萬元,工程項目50萬元,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貨物、服務、工程均為200萬元。
此外,針對政府采購政策的落實,新目錄也作了特別規定,其中明確,上海市政府采購應當落實創新、綠色、軍民融合、中小企業發展等政策目標,促進宏觀經濟政策有效實施。采購人應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鼓勵、扶持創新產品研究和應用的政府采購政策,優先采購創新首購產品,并應當在上海政府采購網“創新產品采購專欄”將政府采購合同直接授予提供首購產品的供應商。
新目錄還提出,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發布后,因特殊情況需要修改、補充的,由市財政局報請上海市政府采購委員會審議并經市政府批準后另行公布實施。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區實際情況,提出對本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的調整建議,報市財政局確定后在本區范圍內實施。
(滬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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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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